近日,曹建明检察长在高检院党组会议上,认真听取了关于“十二五”时期学院发展规划的汇报,对学院工作作出重要指示。1月4日下午,学院先后召开党委会议和全院教职工大会,传达贯彻曹检察长的指示。
党委书记石少侠同志原原本本地传达了曹建明检察长和高检院党组关于学院工作的重要指示,与会同志围绕曹建明检察长的指示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进行了认真学习和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曹建明检察长的重要指示,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学院的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充分体现了高检院党组和曹检察长对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高度重视,充分表达了党组对学院工作的关心、支持和殷切希望,既感到荣誉和自豪,增强了做好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同时也感到责任重大。
会议要求,全院教职工要深刻领会指示精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按照曹检察长的指示,围绕落实“十二五”时期学院发展规划,深入推进教学培训改革,积极促进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第一,千方百计挖掘办学潜力,扩大培训规模。压缩学历教育办学规模,合理调整各类培训班次的结构、积极拓展培训途径,进一步扩大培训规模,力争到2015年,直接培训规模达万人。第二,加大教师队伍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驻校检察教官、初任检察官资格培训导师制度,着力推进“检察官教检察官”培训模式,积极推进实施教师职业发展规划,对教师进行个性化培养,有计划、分步骤、多渠道组织学院教师到检察机关挂职锻炼,在“十二五”规划期内,要使每位教师都具备检察实务部门的工作经历。第三,会同政治部拟定国家检察官学院分院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分院和地方检察教育培训机构的指导,从教学计划、师资建设、课程安排和教材建设等方面统筹规划,充分整合和利用各类培训资源,切实发挥国家检察官学院在全国检察教育培训中的龙头、示范和辐射作用。第四,充分开发和运用网络资源,拓展培训渠道,使学院的教育培训资源延伸和服务于基层。要充分借助检察系统局域网络优势,使优秀课件等教学资源实现信息共享,不断强化学院教育培训资源的辐射功能。第五,研究完善培训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向高检院领导和各有关部门报送培训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第六,加强合作交流,提高办学层次。在巩固和发展与人民大学、国家法官学院战略合作关系,推进三方联合培养博士后工程的基础上,积极建立和加强与澳门大学法学院的合作交流关系,今年2月,正式就双方合作培养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签署协议,积极促进高层次检察人才培养、推进检察师资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