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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沙龙第55期—以新的监督理念推进民事检察工作 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体会
时间:2022-11-14  作者:科研与发展规划部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2年11月10日上午,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助力新时代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学院在沙河校区大检察官赠书室举办“以新的监督理念推进民事检察工作——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体会”学术沙龙。



本期沙龙由学院民事检察教研部主任姜廷松主持,邀请民事检察教研部教授邵世星作主题报告,特邀民事检察教研部王振友副教授、《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编辑部衣小慧博士与谈。学院副院长常艳教授出席并作总结点评。



邵世星报告的题目为“以新的监督理念推进民事检察工作——学习《二十大报告》体会”,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其一,新时代民事检察监督理念的主要内容。邵世星提出,民事检察监督理念经历了一个从着重监督时期到监督为主、兼顾救济时期,再到调整阶段,最后重塑的变迁过程。民事检察监督理念的重塑是新时代检察工作的要求,是做强民事检察的需要,是推进“四大检察”融合发展的考量,与对民事检察监督内容和方式认识的变化密切相关。新时代的民事检察监督以双赢多赢共赢、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精准监督、引领性监督为基本理念。其二,以新的监督理念深化民事检察工作。对此,邵世星认为,第一,要做好精准监督。一是要继续研究、运用好监督条件;二是要深化对民法典等法律规范的学习;三是要准确适用依职权监督;四是要运用好科技手段,提升监督质效。第二,要加强引领性监督。一是要重点关注新型的、具有社会价值观导向的、存在严重类型化问题的民商事案件;二是在方式上,以“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作为重点监督事由,强化抗诉书规范和说理,重视庭审。第三,要切实保障权利救济。一是做好听证工作;二是完善支持起诉工作;三是研究引导和解。第四,以民法典的颁布为契机,推动“四大检察”融合发展。

在与谈环节,王振友、衣小慧先后作了交流发言。



王振友就在民事检察监督过程中如何保障检察机关的调查核实权发表观点。他认为,2012年8月民事诉讼法的修改赋予了人民检察院调查核实权。但是,长期以来,民事检察监督调查核实权存在诸多问题。首要,调查手段刚性不足。实践中,检察机关运用调查核实权监督,常规调查手段往往不能奏效,此时其不能像法院那样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其次,系统性整合不够,最突出的表现就是阅卷难。2012年民事诉讼法删去了草案征求意见稿中关于调卷权的规范内容,导致检察机关的阅卷权未能上升为检察机关的一项法定职权。最后,还存在调查过程中外部协作明显不足、违法信息共享平台机制建设缺乏等问题。2021年3月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的意见》为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权的完善提供了初步的制度保障。检察机关可以此为抓手和起点,通过向立法机关争取,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和监督规则,强化检察机关的调查核实权。



衣小慧提出,新时代重塑的双赢多赢共赢、权利救济、精准监督和引领监督的监督理念,对应到民事检察工作,可以从民事检察和解、支持起诉、公开听证和类案监督来理解。新时代民事检察和解制度体现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解决纠纷双重职能,具有较好的实践价值。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制度作为人民检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检察机关通过民事支持起诉制度,为寻求诉讼救济的特殊群体提供无偿法律帮助。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听证制度是新时代民事检察部门实现精准监督的重要手段。2021年4月,最高检印发《“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提出探索建立类案监督机制,完善类案不同判发现、纠正和处理机制。通过调研发现,实践中各级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工作在新的监督理念引领下成果卓著。



在总结点评环节,常艳首先指出,今天的沙龙有三个特点。

一是选题“新”。本次沙龙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第一次以学习二十大报告精神为主题的,沙龙选题紧密结合党的二十大报告,旗帜鲜明讲政治。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强调了要“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这是党的代表大会报告历史上的第一次。张军检察长强调民事检察要做强,做强民事检察离不开正确的监督理念作为指导。不断更新监督理念是检察机关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积极探索实践的经验总结,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也是检察职能的客观要求。

二是选题“优”。本次沙龙的选题是学院科研工作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的体现,是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服务最高检政策理论研究的一个具体体现,是学院教师努力发挥智库作用,推动检察理论和实践研究的一个具体体现,也是学院教师旗帜鲜明讲政治,以政治建设融入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工作的一个具体体现。报告人的报告和各位与谈人的发言均能与司法为民、主导责任、“三个效果”相统一相结合,也能结合最新的政策要求,紧扣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强化更新监督理念,结合主责主业推进民事检察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充分落实了最高检党组和学院党委一直强调的要注重政治和业务培训的有机融合,在检察官教育培训中一体抓实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的要求,由此也体现了学院教师的政治担当和政治站位。

三是选题“实”。坚持理论、理念和实践的有机结合,坚持问题导向,是研究教学助推检察实践工作的内在要求。邵世星教授的报告,以发展时期为脉络,以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和修正过程为主线,对民事检察工作的监督理念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归纳梳理,内容详实丰富,既彰显了新时代民事检察部门新的监督理念,又对在民事检察实践中贯彻新理念的相关工作进行了深入梳理和研究。他的报告的“实”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结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系统梳理了新时代民事检察理念的重塑过程及内涵,内容丰富,脉络清晰,发人深思;第二,结合具体案例,深入解读了进一步贯彻新时代监督理念,深化民事检察工作的各项举措、实践和探索;第三,结合最高检发布的第34、 35批指导性案例对相关问题展开阐述,做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深入浅出。张军检察长在检察理论研究所调研时的讲话强调,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检察机关要做到“六个必须坚持”,我们的研究和课程开发必须以此为遵循。第一,必须坚持人民至上,要以人民为中心,司法要使人民感受到公正,这是一种底色。第二,必须坚持自信自立,这是我们的底气。第三,必须坚持守正创新,就是要讲政治、讲法治,在工作中积极创新。第四,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这是我们解决当前检察实践工作的一个路径和方法。第五,必须坚持系统观念。第六,必须坚持胸怀天下,这是为党、为人民、为天下的一种情怀和智慧。邵教授报告的很多内容贯穿了这些理念,值得我们进一步深入研究。

常艳随后强调,要重视发挥学术沙龙的平台作用。通过这一平台,聚合大家一起去学习了解相关的司法政策、检察理念和相关检察工作中的最新问题、难点问题。大家借助学术沙龙,进行深入交流,广泛研讨,互促互进。在此也要特别感谢科研与发展规划部对沙龙活动开展做出的辛勤工作。

最后,常艳对学院教师提出三点希望。

第一,希望学院教师继续积极投身检察理论、检察政策研究的理论研究。国家检察官学院的教师不仅要研究法学理论和相关部门法的基本问题,更要注重研究检察政策、检察制度和检察理念,紧贴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和检察改革,紧扣最高检党组中心工作和各业务厅重点工作开展研究、开发课程,这样才能更好地助力推进检察工作和检察实践。

第二,希望学院教师共同积极参与、支持学院的科研工作。科研与发展规划部的工作职能是科研管理,开展学术研究、科研工作的责任主体则是教研部和各位教师。各位教师要充分利用学术沙龙这一重要平台,继续做好相关的专项研究、学术沙龙、课题申报、智库咨政等工作。

第三,希望各位教师深入践行教学科研一体化的要求。将优秀的理论成果转化为培训课程,以教学带科研,以科研促教学,充分利用学院这个科研平台的引领和促进作用,推出更多的检察理论研究成果,也同步转化出更多的优质精品课程。

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编辑部主任、常务副主编郭云忠教授、行政检察教研部温辉教授等内设机构相关人员线下参加沙龙,最高检业务厅、学院分院、地方检察院部分人员线上旁听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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