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教育处,检察官培训学院(中心),军事检察院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为进一步优化检察队伍文化专业结构,加快推进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建设,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2008年国家检察官学院与中国政法大学合作,继续面向全国检察系统检察官及检察行政管理人员招收、培养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研究生。国家检察官学院与中国政法大学合作培养研究生,在课程设置、授课方式等方面充分考虑到了检察机关实际及高级检察官执法实践经验丰富、办案任务繁重等特点,尽可能缓解工学矛盾,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请各地认真组织、落实本地区报名工作,并将本地区报名情况及时反馈国家检察官学院。
有关招生对象、报名条件等具体事宜详见《国家检察官学院与中国政法大学合作培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08年招生简章》。
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二00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