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特色讲堂
大检察官讲堂第四十讲——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聚力推进新时代 生态环境检察工作
时间:2023-04-23  作者:  新闻来源:教务部  【字号: | |

大检察官讲堂第四十讲——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聚力推进新时代生态环境检察工作


4月21日上午,国家检察官学院举办大检察官讲堂第四十讲。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王旭光以“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聚力推进新时代生态环境检察工作”为题,为学员带来一场精彩授课。




王旭光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基本观点与实践要求、生态环境与生态环境检察、当前生态环境检察工作的重点问题三个方面与学员进行深入交流。他指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检察机关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最高检党组要求,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探索生态环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融合办理,加强各职能部门衔接配合,聚力提升生态环境检察监督质效,依法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王旭光结合近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案例特别是检察实践,分析了生态环境案件类型和特点,提出新时代生态环境检察工作要更新司法理念,强化“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的生态价值观;要协同发展保护,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观;要保障环境权益,秉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生态民生观;要改进制度机制,贯彻“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的生态整体观;要坚持严格司法,落实“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生态法治观;要加强国际合作,弘扬“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生态共治观。

王旭光的授课融合政治和业务、贯通政治理论、法律政策和实践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生态环境检察的重要意义和工作内容,分享了提升办案质量效果的理念方法,帮助学员进一步深化对生态环境检察的认识,增强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行动自觉,不断加强和改进生态环境检察工作,为生态环境保护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沙河校区第47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高级研修班、大数据法律监督常用工具软件培训班、第1期检察机关“三个效果”相统一法律监督能力提升培训班400余人现场听课。香山校区第3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第1期检察机关政治工作高质量发展培训班,广西分院职务犯罪案件公诉培训班,贵州分院网络治理领域公益诉讼实务培训班近500人以视频方式同步听讲。

  公告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国家检察官学院2024年度科研项目选题建议征集公告
·国家检察官学院2023年度科研项目立项公告
·国家检察官学院与香港大学合作项目2024年度法学硕士法学博士研究生招生通知
·2022年度国家检察官学院决算
·国家检察官学院2023年度科研项目申报公告
·国家检察官学院2023年度预算
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
政法要闻
学院动态
特色讲堂
智库信息
走近校园
学员园地
 
地址:沙河校区 102206 北京市昌平区百沙路9号 香山校区 100144 北京市石景山区香山南路111号
京ICP备15056427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