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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举办教学实践示范基地负责人培训班
时间:2014-07-17  作者:  新闻来源:院长办公室  【字号: | |

   

   

 

    为更好地促进学院与各教学实践示范基地的交流和沟通,探讨双方在教学培训、理论研究、检察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有效合作方式与渠道,推动各项工作的更深层次开展,715日,学院在沙河校区举办了教学实践示范基地(2014-2019年)负责人培训班,来自学院教学实践示范基地的80余名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等工作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日上午,基地负责人认真听取了由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政委政法研究所所长黄太云教授以“司法体制改革与检察工作创新”为题所做的专题讲座。大家一致反映,辅导报告信息量大,贴近实际,可谓“热门话题,权威解读”,对于深刻领会中央与高检院关于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的工作部署有积极作用。下午,基地负责人与学院领导、各相关部室负责人进行了分组座谈,双方就学院与基地的合作形式、内容及目前检察官培训的需求问题等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讨论,就目前或未来双方可能进行的培训合作、信息共享、研究支持、资源共建等各方面工作提出了很多可操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就下一步相关工作达成更多共识。

  培训期间,学院向各教学实践基地授牌。学院党委书记、院长胡卫列同志在授牌仪式上讲话。他分析了当前检察教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回顾了国家检察官学院二十多年来建设发展历程,以及近年来学院在校园基础建设,教学培训改革创新,检察培训师资、培训教材、检察文献资料信息建设等方面做出的努力和发展,阐明了学院贯彻落实学院“十二五”规划、推进教学培训规范化、科学化发展的基本思路、目标任务,描绘了学院未来发展蓝图。同时就学院创建教学示范基地以及举办这次基地负责人培训班的目的、意义进行了阐述,就学院与教学实践示范基地之间的工作开展进行了基本的定位和规划。他指出,目前,学院已经陆续与一些基地检察院在教师挂职锻炼、初任检察官导师选派、定向培训、学术会议承办等方面开展了合作,效果明显。他强调,教学实践示范基地是学院教学科研工作联系基层、联系检察实务一线的重要窗口。加强基地工作,是学院深入贯彻群众路线的一项重要举措。下一步学院将建立学院领导、各教研部与基地的定点联系制度,主动联系基层、服务基层,了解基层检察干警的培训需求,并在重要培训活动、学术会议、科研课题、资源信息共享等各方面继续向教学实践示范基地进行倾斜,努力为基地在个性化、区域性、专业化、精细化、网络化培训方面提供更好的支持和服务,在检察理论研究方面提供更多的合作和支持,努力搭建学院与各基地之间,基地与基地之间的顺畅、高效、良好的交流平台,期待双方的合作取得更多更好的成果。

  授牌仪式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朱建华主持,学院副院长杨迎泽、郭立新,纪委书记吕家毅,教务长马立东、总务长靳自学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也参加了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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