缪树权,男,中共党员,国家检察官学院职务犯罪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刑事检察教研部教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美国耶鲁大学访问学者。中国法学会廉政法制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专业委员会理事。全国首批检察理论研究人才。曾挂职辽宁省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教育背景:1990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3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刑法学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2013年开始在澳门大学攻读法学博士。2017年赴美国耶鲁大学做访问学者。
工作经历:1993年分配到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检察理论研究所工作,其间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贪污贿赂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研究起草。1995年调入国家检察官学院工作,先后担任图书馆副馆长、馆长、职务犯罪侦查教研部主任、职务犯罪研究所常务副所长、检察理论教研部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等职。2001年被评为副教授。2006年被评为教授。2010年,在辽宁省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挂职,担任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研究领域:刑法、检察实务、职务犯罪、未成年人司法、检察官与人权保障、检察官培训方式等。
讲授课程:检察官与人权保障、少年司法的国际标准及其中国实践、职务犯罪常见疑难问题的司法认定、金融领域职务犯罪研究、刑罚执行场所常见职务犯罪的认定、渎职犯罪疑难问题研究、检察教育培训的课程开发和讲授等等。
科研成果:长期从事刑法学、职务犯罪理论与实务、检察理论与实务、检察官与人权保障,未成年人司法等方面的教学和研究工作。20多年来,出版著作30余部(其中专著3部、主编1部,合著8部),在《人民检察》、《检察日报》等报刊杂志发表论文30余篇。
科研项目:参与国内外科研课题项目8个。
荣誉奖励:
2002年被评为“优秀党员”,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嘉奖。
2003年在全国检察系统“十五”检察干部教育培训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中,被评选为“优秀检察教师”,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嘉奖。
2012年被评为“国家检察官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学奖”。
2015年本人讲授的“职务犯罪常见疑难问题的司法认定”课程,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定为全国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
2017年本人教授的“案例教学:自侦案件定性争议问题研究”课程,被评为最受学员欢迎的优秀课程。
2019年本人讲授的“职务犯罪常见疑难问题的司法认定”课程,被评为最受学员欢迎的优秀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