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锐,女,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国家检察官学院刑事检察教研部教授。
教育背景:1999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2005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2008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2017年赴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莫里兹法学院做访学学者。
工作经历:1999年至2002年在山东省莱芜市公安局莱城区分局工作,民警。2008年至今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工作,教师。2012年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挂职锻炼,检察长助理。
研究领域:刑事诉讼法学、刑事证据法学、检察制度。
讲授课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理解与适用、以审判为中心与刑事证明、以审判为中心与公诉工作、以审判为中心与人权保障、刑事申诉案件中证据的审查与判断等等。
科研成果:在《政法论坛》、《环球法律评论》、《法学杂志》、《中国刑事法杂志》、《证据学论坛》等期刊、丛书发表论文三十余篇。出版专著一部,主编、副主编、参著若干部。
主要著作
1.《冲突与调适:国家在刑事诉讼中的角色分析》,中国检察出版社2012年版,独著。
2.《刑事证据的收集、审查与运用》,中国检察出版社2013年版,主编。
3.《侦查监督案例教程》,中国检察出版社2014年版,副主编。
主要论文
1.《刑事诉讼本质论》,载《政法论坛》2012年第4期。
2.《对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之冲突关系的质疑》,载《政法论坛》2007年第1期。
3.《诉审关系论辩——兼论对诉审关系异化的程序性抑制》,载《环球法律评论》2006年第5期。(合著)
4.《中国社会的转型与刑事诉讼法的修改》,载《法学杂志》2012年第7期。
5.《论刑事诉讼中的裁判者角色》,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11年第11期。
6.《司法裁判考领社会舆论的正当性》,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2年第2期。
7.《中西方刑事诉讼模式理论之比较》,载《湖北社会科学》2011年第11期。
8.《刑事普通救济程序功能的类型化分析》,载《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1期。
9.《刑事诉讼证据开示基本模式研究》,载《广西社会科学》2007年第4期。
10.《论证据合法性的证明标准》,载《证据学论坛》第18卷,2014年。
荣誉奖励:
1.2011年国家检察官学院嘉奖。
2.2012年国家检察官学院优秀教学奖。
3.2013年国家检察官学院嘉奖。
4.2014年国家检察官学院嘉奖,与郭云忠教授合授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理解与适用》、与杨新京教授合授的《公诉业务模拟演练》获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
5.2015年国家检察官学院嘉奖、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