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根据学院党委安排,学院召开专题教育会议,集中学习司法人员与律师、律所交往的相关纪律规定,围绕遵规守纪提出明确要求,安排部署下步工作。
按照既是专题集体学习、又是专项警示教育的要求,会议进一步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检察人员和律师接触、交往行为的规定》以及“两高三部”“两高一部”关于司法人员与律师、律所以及当事人交往的相关规定,明确接触交往的红线、底线,包括不得为当事人推荐介绍律师或为律师推荐介绍辩护代理业务、不得参与律所或律师组织的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办理的活动、不得充当司法掮客等具体要求,以及学院党委与此相关的三条意见。在学习领会的基础上,会议结合学院工作和队伍实际,围绕三个方面提出要求。一要准确把握规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学院党委要继续高度重视相关纪律规定的学习贯彻,学院纪委要主动扛起监督责任,促进学院全体教职工增强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全面落实、严格遵行。二要强化政治责任,严明政治纪律。遵循逢问必录的精神,与律师、律所以及当事人交往的行为均属于“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范畴。全院教职工要以专题会议召开为契机,全面排查梳理相关问题的记录报告工作。学院党委、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各级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扛起政治责任,在带头填报的同时,严密组织实施,做到应报尽报、按时填报、及时补报。三要落实“一岗双责”,强化政治监督。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四级职员和各部室负责人要不断强化对“一岗双责”的认识并抓好落实执行,既要以身作则,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工作中的实干家、廉洁自律的模范,又要抓好所属人员的教育管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从严治教的有关要求,推动全院形成讲规矩、守纪律的行动自觉,为检察教育培训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保障。
学院领导、四级职员和全体教职工参加专题教育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