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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举办第六次教学会商
时间:2018-06-11  作者:  新闻来源:教务部  【字号: | |

 

  6月4日上午,学院2018年春季学期第六次教学计划会商在2212会议室召开。会议对6月下旬举办的7个培训班次进行集体会商。学院党委书记王卫东、院长黄河出席会议并讲话,副院长杨迎泽主持会议。

  教务部首先汇报了本期会商各班次教学计划的统筹情况接着各项目组分别就需求调研、教学计划设计等进行汇报,然后会议具体对“第1期公诉部门员额检察官培训班”“第2期公诉业务实训班”“第3期公诉部门检察辅助人员培训班”“第3期综合行政能力提升培训班”“第9期西藏和四省藏区检察人员专项业务培训班”“第10期西藏和四省藏区检察人员专项业务培训班”“第1期民行部门检察辅助人员培训班”等7个班次的教学计划逐一进行了讨论。

  与会领导及教师对各班次教学计划表示总体认可,并提出了完善意见建议:一是要明确培训主题,凸显培训重点。每个培训班均要有鲜明突出的培训主题,紧扣主题安排相关课程,教学计划既要体系完整,又要突出培训重点。二是丰富教学形式,合理安排休息时间。增加互动式、案例式课程,丰富创新教学形式。科学合理设置不同时长班次的休息时间,让学员劳逸结合,切实提高培训实效。三是要深入研究结构式研讨的组织开展模式,充分发挥研讨功能,助力培训质效提升。从研讨主题、题目的准确设置与选定,到研讨流程、规则的科学制定与规范,从激发学员智慧,充分参与研讨,到匹配专业师资,全程组织引导,不断规范、优化结构式研讨,通过调动学员与教师的积极性,催生培训效果向学员工作实践成果和教师教学科研成果的转化。

  黄河认为项目化管理实施以来教学计划的生成更加科学规范,教育培训的质量在稳步提升。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他提出项目化设计可以继续向精细化、专业化方向深入,注重体系问题与重点问题相结合,理论问题与实务问题相结合,盯准要点,抓住关键,深挖精研,讲深讲透,让培训解决实际问题,让学员真正“解渴”,打造具有学院特色和品牌的精品项目设计。

  王卫东最后指出,要继续强化“以问题为导向、以学员为中心”的现代教育培训理念在学员研讨中的深入应用,将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张军检察长重要指示等与学员亟需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相结合,将团队学习的组织形式与群策群力的思维模式相结合,通过搭建交流平台,互相激发灵感,彼此解惑答疑,充分利用学员本身作为教学资源的优势,实现“教学相长”向“学学相长”的转变。

  学院副院长周洪波,教务长,院长办公室、教务部、高级检察官培训部、教研部负责人,以及各项目组全体人员参加会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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