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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举办第五次教学会商
时间:2018-05-31  作者:  新闻来源:教务部  【字号: | |

   

  为集中教学力量,提升检察教育培训质量,5月21日上午,2018年春季学期第五次教学计划会商在学院沙河校区举办。本次会商对将于6月上旬举办的6个培训班次进行集体研讨,学院副院长杨迎泽主持会商。

  教务部和各项目组首先分别就会商各班次教学计划的统筹情况和需求调研、教学计划设计等情况进行汇报,然后对“第12期分州市院领导班子成员专题研修班”“第3期基层院检察长培训班”“第4期基层院检察长培训班”“第2期侦监业务实训班”“第2期刑事执行检察业务实训班”“第2期控申检察业务培训班”等6个班次的教学计划逐一进行了讨论。

  与会人员对各班次教学计划总体表示认可,并提出了完善意见建议:一是设置培训总结专项环节。要落实项目化成果展示及项目全面总结的要求,原汁原味反馈学员对培训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反思与整改,努力实现培训效果的高效转化。二是强化优势教学资源整合,加强课程细节设置的严谨性。要注重同期班次间重要课程和优质师资的统筹兼顾,如第3期基层院检察长培训班和第4期基层院检察长培训班同期开班,相关重要课程可以考虑合班上课,同时也要兼顾两个培训班各自的特色和创新点。此外,在课程设计中,课程名称的确定、实训教学的安排等都要体现严谨性和科学性。三是注重学院师资培养,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要充分发挥学院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的优势资源,适当增加院内教师的授课比例,通过搭建授课平台,不断激励青年教师研发实务性强、效果好的课程,不再局限于破冰、研讨等参与式的教学任务,实现学院师资培养的可持续发展。

  杨迎泽副院长指出,项目化管理实施以来各项目组提交的教学计划质量普遍提升,科学性和针对性不断增强,且在需求调研方法、学员研讨方式等方面有所创新。项目化管理的目的就是要充分调动教师们的能动性和主动性,大家建言献策,最大程度发挥集体智慧。下一步,要继续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增加院内教师的授课比例,尤其是要给予青年教师更多授课机会。

  学院副院长周洪波、徐鹤喃、朱全景,教务长,院长办公室、教务部、高级检察官培训部、部分教研部负责人,以及各项目组全体人员参加会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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