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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举办第三次、第四次教学会商
时间:2018-05-11  作者:  新闻来源:教务部  【字号: | |

 

  学院2018年春季学期第三次、第四次教学会商分别于423日上午和53日下午在2212会议室举办。会议对学院5月份总计10个班次的教学计划进行集体商议。学院党委书记王卫东出席会商并讲话,学院院长黄河主持会商。

  王卫东指出,学院教学会商实施以来,培训的组织与实施初见成效,教学计的科学性、针对性、合理性不断加强,取得的成绩值得肯定。各教研部和项目组要认真总结有益经验,在工作准备上下好功夫,下足功夫,尽早从培训需求调研、学员跟踪反馈等方面入手,按照以需求为导向,以学员为中心的现代培训理念继续推进项目设计,要加强对各项目的全面系统总结,认真撰写培训总结报告。教务部要加大对建立在培训对象精细化基础上的班次设置的研究和协调,科研部要广泛开启对在校学员的调研及信息汇总、归纳、报告工作,各部门要形成合力,为构建检察教育培训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不断积累有益经验。

  黄河指出,第三次会商是学院全面实行项目化管理以来的首次会商,通过各方共同努力,教学计划设置总体上认真、客观、全面、科学,为学院的项目化管理开了好头。教务部要负好整体协调责任,探索完善项目化管理中的各项制度机制,各教研部、科研部、培训部要认真讨论并提出意见建议。项目组每位同志都要积极投入、用心思考、充分参与,诚恳吸收有益建议并不断完善教学计划,将培训项目的设计工作做得更深入、更客观。关于项目化管理如何开展工作,他强调:一要探索培训的组织与实施新方案,通过跟班驻班调研,充分挖掘项目化管理的优势。二要根据学院精品课程指引制定教学计划,课程设置要充分体现学院特色。三要做好课程设置的指导和中期统筹工作,教务部负责整体协调和督导,探索完善项目化管理中的各项制度机制。四要建立项目化成果展示和考核表彰制度。

  教务部汇报了会商各班次教学计划的统筹情况。两次会商对“第5期省级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州市院检察长培训班”“第11期分州市院领导班子成员专题研修班”“第2期基层院检察长培训班”“第1期职务犯罪案件公诉业务实训班”“第3期案件管理理论与实务培训班”“第3期控告检察业务培训班”“第1期公诉业务实训班”“山东省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工作者培训班”“贵州省师资暨教育培训专项业务培训班”“第7期新疆检察人员案管业务培训班”等10个班次的教学计划进行了讨论。与会人员对各班次教学计划总体表示认可,并提出了完善意见建议:一要不断加强政治培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高检院党组就新时代检察工作特别是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最新部署,确保所有班次都要设置政治培训模块,所有课程都要体现正确的政治方向。二要坚持树立以问题为导向的培训理念。紧紧围绕扫黑除恶、监察体制改革、金融犯罪和互联网犯罪等时代热点设置课程和选配师资,保障培训内容前沿性。三要有力整合培训资源。根据组织需求和岗位需求,在培训对象、培训主题相近的班次上总体协调配备课程,充分挖掘资源潜力,促进学员间共学共进。四要加强培训效果的凝练转化。广泛调动学员学习自主性,丰富培训形式,鼓励设置培训总结与交流汇报课程,建立学员培训材料分析汇总机制,努力使学院培训效果转化为学员培训成果,并积极通过有效渠道转化为检察改革硕果。

  学院副院长杨迎泽、周洪波、徐鹤喃,教务长,院长办公室、教务部、高级检察官培训部、部分教研部负责人,以及各项目组全体人员参加会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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