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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检察官学院举办第二次教学会商
时间:2018-04-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3月27日,学院2018年春季学期第二次教学会商在2212会议室举办。学院党委书记王卫东、院长黄河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卫东强调,要积极践行“以需求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以学员为主体”的现代教育培训理念,培训课程设置要关注改革背景下检察理论最新发展动态,切实解决检察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和困惑。项目组要注重增加工作研讨和经验交流,丰富师资,并做好培训需求调研和学员跟踪反馈。

  黄河指出,教学计划项目化管理有利于充分调动学院专兼职教师积极性,有效发挥每一位教师的专业优势,下一次教学会商时要具体到项目小组研发人,项目组在设计教学计划时要专题明确,重点突出,模块合理,展现特色。

  教务部汇报了本期会商各班次教学计划的制定情况。在总结以往培训经验,并和高检院相关业务厅局沟通的基础上,贯彻“满足培训对象需求”、“内容紧扣主题”的原则,教务部设计了本批次教学计划。

  会议对“第1期基层院检察长培训班”“第1期涉众型经济犯罪审查逮捕培训班”“第1期案件质量评查和流程监控培训班”“第1期未成年人检察业务实训班”“山东省检察机关政治部(处)主任培训班”“第7期检察机关培训师培训班”“第2期刑事申诉检察业务培训班”等7个班次的教学计划逐一进行了会商讨论。与会人员对各班次教学计划总体表示认可,并提出了完善意见建议:一是要全面加强政治培训,在各类班次中增加相应课程,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用实实在在的培训成效把两会精神落到实处。二是要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高检院工作部署,把握检察教育培训工作重点,根据组织需求设计教学计划,如第1期基层院检察长培训班教学计划的设计,要在充分了解高检院关于基层院建设的要求基础上进行。三是要加强课程设置的体系性,既要考虑业务重点,又要合理兼顾不同课程之间内容的衔接和内在逻辑。

  学院副院长杨迎泽、周洪波,教务长,各教研部主任,以及教务部全体人员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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