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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国家检察官学院公开考试招聘应届及往届毕业生10名左右。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历教育部、法律专修部应届及往届本科优秀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检察事业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二)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应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三)学习成绩优良,各科毕业成绩平均应在70分以上;
(四)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够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五)在校期间能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无受处分记录;
(六)在同等条件下,优秀学生干部优先聘用。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生自愿于2008年12月23日至12月25日分别到学历教育部、法律专修部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名申请。
四、考试安排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由学院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国家检察官学院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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