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8日上午,学院第九期学术沙龙在沙河校区举办。
本期学术沙龙特邀天津财经大学侯欣一教授、张勤教授就“司法档案使用的几点体会”作主题报告。侯欣一教授首先肯定了学院检察文献中心的建设,认为在地方检察志和检察博士学位论文的收集方面已经在国内不可替代。他指出,司法档案可以分为三类:记载法院人、财、物、综合数据报表以及组织机构、法规的综合类档案;司法诉讼档案;杂项类档案。其中综合类和杂项类档案往往更多地透露出司法审判的深层背景,研究价值更大一些。对司法档案的研究要养成收集历史资料的良好习惯并持之以恒,重视第一阶段资料收集整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形成自己的学术研究特色,坚持采用第一手司法档案资料,尽可能通过多方资料互证来考察档案的真实性。对于档案的使用,轻易不要归纳,必须要有量的积累,以达到对整个时代的通观,否则只有单独案件便得出一般性结论,往往会出现较大偏差。他指出,对不同领域档案的研究也是随着思想的发展而发展,随着法治精神成为时代精神,对司法档案的关注和研究将会成为下一阶段的热点。
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张勤教授结合自己的研究经历与研究成果指出,社会科学研究存在描述和解释两个维度,材料是研究的基础。材料本身又区分为存在学科差异的第一手材料,以及有待甄别的第二手资料。司法档案是法学研究史中重要的第一手资料,包括了案卷、履历、统计资料等。对于司法档案的研究应该从静态发展至动态,从表达推进至实践。对司法档案的利用应该建立定量研究标准,采用归纳法对档案进行利用,要注重统计样本的正态分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朱腾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陈煜副教授参与了讨论。朱腾副教授指出,“档案”对于历史研究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但是档案作为一个研究工具如何更好的利用,需要学者自己建立明确的观点和强大的逻辑。历史的研究本身就是人生体验的研究。目前法制史的研究有强烈扩张力图形成法制史帝国的趋势,法制史与社会史的边际就成为值得深思的问题。档案研究也许可以实现社会科学化,但档案的研究不能过度拔高,因为档案研究自身也受到地域、经费等条件的限制,过度精力、财力投入将会导致学术资源分配不均衡。否则将会导致学术资源的流失。陈煜副教授指出,档案数量庞大,研究者要有自己的“定盘针”,即在研究时形成学术体系和总体观,不能因为个别档案得出偏离的结论。档案的研究要保证样本量,向着多元信息回归。目前在档案的开发利用上还不是特别方便,建议建立档案公开使用、查询机制。
学院副院长杨迎泽教授作总结点评。他首先代表学院对四位学者表示感谢。他说,四位学者的发言内容丰富,信息量大,很具启发性,将对学院司法档案研究与利用水平的提高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他指出,司法档案是司法文献的一部分,是对历史的忠实记录,利用司法档案开展研究,充分认识法律制度的应然与实然,应当为每一个法律工作者所重视。他介绍了中国检察文献中心的建设情况。近年来,中国检察文献中心不仅加强了检察文献资源建设,提高了馆藏资源系统化水平,也着力于文献资源的深度开发,最大限度地发挥检察文献的价值。目前中国检察文献中心组建了跨学科的科研团队,聘请了不同学科领域的知名学者担任兼职研究员,侯欣一教授就是首批受聘的7位专家之一。检察文献研究系列成果第一部《清末民国检察文献总目——法政期刊卷》已经出版,第二部《民国检察那些事儿》正在编撰中,年内也将出版。他表示,十三五时期,中国检察文献中心将进一步加强检察文献的研究与利用,希望进一步加强同兄弟院校、科研院所的学术交流,在文献共享、人才培养、学术科研等方面推动合作。
学术沙龙由图书馆姜廷松副馆长主持,学院教师、内设研究机构研究人员近20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