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科研信息
国家检察官学院2023年度科研项目 中期检查督促通知
时间:2024-05-24  作者:  新闻来源:科研与发展规划部  【字号: | |

尊敬的项目负责人:

按照《国家检察官学院2023年度科研项目申报公告》《国家检察官学院2023年度科研项目协议书》的有关要求,您所承担的项目应于2024年12月1日前完成,请合理安排课题研究进度,以按期申请结项。学院对科研项目实行中期检查督促制度。中期检查时间一般安排在项目立项公布后半年内。

现将有关中期检查及结项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项目组于6月20日前按照本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提交中期检查报告(4000字左右),报告以项目成果要报形式撰写。报告内容上突出重点,应为项目研究成果中具有咨政价值的核心内容,如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举措等。

2.如申请结项,请于2024年12月1日前提交相关结项材料。按照《国家检察官学院2023年度科研项目申报公告》要求,学院科研项目申请结项必须达到以下条件中的两项:(一)公开出版或发表;(二)转化为学院智库成果;(三)转化为培训课程,讲授测评效果优秀。各项目组应于完成期限前向科研与发展规划部提交以下材料:结项申请书、结项报告(不少于1.5万字)、项目成果要报(4000字左右)以及前款规定的符合申请结项条件的有关成果材料。请将结项申请书原件1份以及相关证明文件,如刊物或著作原件等,以特快专递EMS或检察机要方式寄至国家检察官学院科研与发展规划部;结项申请书、结项报告及项目成果要报电子版(WORD文档)发送至学院科研与发展规划部邮箱。结项申请书请登录学院官方网站下载。

3. 如不能按期申请结项,请于项目研究截止日前提交延期结项申请。

4. 未按期提交延期结项申请的,将视为自动撤项。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雅娟 010-61733725 xykyb@163.com

北京市昌平区百沙路9号国家检察官学院科研与发展规划部 102206


国家检察官学院

2024年5月24日


  公告通知
·第十八届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预通知
·国家检察官学院2024年度科研项目中期检查督促通知
·国家检察官学院2025年度预算
·关于聘任国家检察官学院兼职教授、高级检察教官、检察教官的决定
·国家检察官学院2025年度科研项目选题建议征集公告
·国家检察官学院2024年度科研项目立项公告
·国家检察官学院与香港大学合作项目2025年度法学硕士法学博士研究生招生通知
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
政法要闻
学院动态
特色讲堂
智库信息
走近校园
学员园地
 
地址:沙河校区 102206 北京市昌平区百沙路9号 香山校区 100144 北京市石景山区香山南路111号
京ICP备15056427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