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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检察官学院2019年度科研基金资助重大项目中期检查论证会顺利召开
时间:2020-11-16  作者:  新闻来源:科研与发展规划部  【字号: | |

  

  2020年10月21日,国家检察官学院2019年度科研基金资助重大项目中期检查论证会在学院顺利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教育培训部副部长白兵利、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副所长邓思清研究员、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局一级巡视员王红、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院长许身健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汪海燕教授、中国公安大学法学院院长李玉华教授、国家法官学院教务部主任胡田野教授和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刘卫东律师等八位专家应邀到会指导和评议。

  学院2019年度重大课题“法律职业共同体一体培训制度研究”的设立旨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助力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办案质量、打造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队伍。学院副院长杨迎泽教授领衔,教务长马立东、教务部主任郭云忠教授和副主任李哲博士为核心成员的研究团队对该重大项目进行攻关。目前该项目相关研究成果已通过8期法官检察官一体化培训班落实落地,部分成果已公开发表。

  会议听取了项目组成员对课题前期研究进展情况的汇报,与会专家就此作了评议讨论。与会专家充分肯定学院设立该项重大课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认可课题组前期工作,认为课题前期研究扎实、创新性强,紧密结合培训实践,课题管理规范。对课题的进一步研究,与会专家指出,一要进一步加强理论支撑,提高政治高度;二要夯实法学教育基础,进一步明确培训目标和内容;三要重视建立科学合理的培训体系,明确培训对象,细化培训内容,加强师资建设;四要加强调研,树立国际视野。

  最后,王卫东书记作了总结讲话。他指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是国家法治建设的基础,法律职业共同体培训为其提供了孕育、成长、发展、巩固的平台和载体。2018年以来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有了一定进展,但相关配套制度仍有待抓紧建立健全,尤其法律职业统一职前培训制度的缺失,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职前培训重点在于培养共同的职业信仰、职业伦理、价值理念、职业技能、行为方式。法律人的培养是持续性、系统性的工程,而法律职前培训对于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具有根本性的意义,是法律职业培训的根基。王卫东强调,重视建立课程体系,明确初中高三级。法律职前培训是基准,明确培训标准、内容、方式等相关规范,有助于为前期法学基础教育提供参照,为后续培训夯实基础。课题正是着眼于法制建设的迫切需要,针对目前司法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司法官培训制度开展研究,对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关于课题进一步研究,王卫东提出了三点意见:第一,借鉴国外有益经验,深入分析比较,不一味照搬;第二,加强理论研究,夯实理论基础,重视对法律职业培训尤其是职前培训制度作为国家制度本身的内在规定性和特点研究,确定培训标准、内容、方式;第三,做足功课,加快研究进度。并要求课题组认真听取与会专家的意见和建议,扎实做好下一步课题研究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论证会由学院副院长周洪波教授、徐鹤喃教授分阶段主持,学院副院长朱全景教授、院学术委员会部分委员参加论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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