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项目负责人:
按照《国家检察官学院2020年度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公告》及《国家检察官学院2020年度科研基金资助项目协议书》的有关要求,您所承担的项目应于2021年2月28日前完成,请合理安排课题研究进度,以按期申请结项。
现将有关结项事宜预通知如下:
1.如申请结项,请于2021年2月28日前将结项申请书原件1份以特快专递EMS或检察机要方式寄至国家检察官学院科研部。另将结项申请书、课题最终成果电子版(WORD文档)发送至学院科研与发展规划部邮箱。按照《国家检察官学院2020年度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公告》要求,重点项目申请结项必须达到以下条件中的两项:(1)公开出版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2)1篇成果被《国家检察官学院科研信息要报》编报;(3)转化为培训课程。具体要求参照《国家检察官学院第一批课程研发申报公告》关于试讲、授课测评的有关规定执行,学员优秀测评率须达到90%以上。其他资助经费项目申请结项必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1)公开出版或发表;(2)1篇成果被《国家检察官学院科研信息要报》编报;(3)转化为培训课程。具体要求参照《国家检察官学院第一批课程研发申报公告》关于试讲、授课测评的有关规定执行,学员优秀测评率须达到90%以上。如申请结项,请将相关证明文件,如刊物或著作原件等一并寄至学院科研部,并在结项成果中注明。结项申请书请登录国家检察官学院网站点击下载。
2.如不能按期申请结项,请提交延期结项申请。
3.未按期提交延期结项申请的,将视为自动撤项。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雅娟 010-61733725 xykyb@163.com
北京市昌平区百沙路9号国家检察官学院科研与发展规划部
102206
国家检察官学院科研与发展规划部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