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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指导网络培训共襄盛举 公益诉讼厅长答疑直通草原——探索西部支教新途径,高检院第八检察厅、国家检察官学院联合对呼伦贝尔检察人员开展定制式“点对点”视频业务培训
时间:2020-04-26  作者:  新闻来源:中检网院办公室  【字号: | |

  为进一步贯彻高检院党组关于服务基层、精准培训的要求,将对西部地区检察队伍建设的关心落到实处,促进业务指导与业务培训有效结合,根据内蒙古呼伦贝尔检察机关的需求,高检院第八检察厅与国家检察官学院联合对该市检察人员开展定制式“点对点”视频培训。

  本次培训,由高检院检委会委员、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授课并进行在线答疑。4月24日上午9时,胡卫列准时上线云课堂,呼伦贝尔市两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检察干警以及公益诉讼车、草原检察直通车上的一线干警们903人全体联网听课。

  以“公益诉讼检察实务问题解答”为题,胡卫列的课程分三部分讲授。一是“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制度本质定位的几点思考”,对制度初衷、本质、特点、展望等进行阐明,解决政策导向基础理论共识的问题;二是“关于公益诉讼检察案件办理重点环节的几点思考”,对线索发现、立案选择,行政机关尽职履责的判断标准,诉前检察建议及提起诉讼等环节重点提示,指明了办案方向;三是“关于2020年公益诉讼检察几项重点工作的考虑”,介绍了今年以来推进“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积极稳妥地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制度规范等方面情况。

  针对呼伦贝尔检察干警提出的疑惑,胡卫列直面作答,指点迷津,“在发出检察建议前发现其他同类违法行为的,应当与已立案案件一并处理”“胜诉≠生态损害赔偿金应由检察机关收取”“民事公益诉讼的和解要从实体和程序方面加以规范限制”“只要检察官正常履职,即使败诉后由检察机关承担鉴定费用也不应追责”……

  学员们频频点头,认真记录,“点对点”视频业务培训的优势尽显。“针对性强,指导性强,怎么看,怎么干,都说清楚了。”“培训形式挺新颖。主播带货,厅长也主讲‘带货’,为我们带来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满满干货!”“公益诉讼车、草原检察直通车上也能接受培训,学习便捷高效,解决了基层办案与培训学习的两难困境。”

  本次“点对点”培训是针对西部地区基层检察人员网上支教、送训上门的有益探索。培训前,国家检察官学院和高检院第八检察厅反复沟通、研究,请呼伦贝尔检察机关作了充分需求调研,努力体现适应培训需求、突出问题导向。高检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从技术保障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本次培训,国家检察官学院副院长杨迎泽主持,呼伦贝尔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晓红参加听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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