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教育培训>>网络培训
关于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修班”的通知
时间:2019-03-25  作者:  新闻来源:远程教育培训部  【字号: |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教育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根据《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2019年培训计划》,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组织开展两期综合素养与行政能力提升专题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检察机关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以检风检纪教育为重点,加强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教育引导检察人员公正司法、廉洁自律,把强化党内监督与强化司法办案监督紧密结合,强化对检察权行使的监督,不断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水平。

  二、培训对象和时间安排

  举办4期。

  第1期:培训对象: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的基层院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培训时间:2019年3月18日—4月19日。

  第2期:培训对象:山东、河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的基层院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培训时间:2019年3月25日—4月26日。

  第3期:培训对象:湖北、四川、重庆、湖南、江西、安徽、贵州、江苏的基层院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培训时间:2019年4月1日—5月3日。

  第4期:培训对象:云南、广东、广西、海南、上海、浙江、福建、西藏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基层院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培训时间:2019年4月8日—5月10日。

  三、学时要求及课程形式

  本期班次安排必修课27门共25学时。课程形式为三分屏教学和单独讲授形式。

  四、学习考核

  学员账号由本院管理员统一导入学习班。学员学完全部课程,通过学习考核即可结业,所学课程计入在线学习档案并颁发结业证书;未结业学员所学课程计入在线学习档案。

  五、有关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省级院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网上学习专题班的组织领导,按照分级分类分岗培训的原则,在做好本级检察干警的网络学习的同时,组织本地区检察干警在中检网院进行相应的网络专题培训班学习,并制定相应的培训管理考核制度,确保网络培训取得实效。

  二是安排专人负责。各省级院要指定责任心强、熟悉计算机应用的干部担任管理员,负责将平台功能、操作流程及学习要求及时通知参训学员,帮助解决学习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及时收集学员对平台栏目设置、课程内容及分类、操作流程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反馈学员学习需求和存在的问题,并做好本地区网络培训专题班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是及时总结反馈。各省级院要尽快下发通知,部署本地区网络培训工作,并将网络培训列为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抓好网上培训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及时做好问题反馈和培训总结上报工作。

  联系人:安智超  联系电话:010-61719121

 

 

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

2019年3月11日

  公告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国家检察官学院2024年度科研项目选题建议征集公告
·国家检察官学院2023年度科研项目立项公告
·国家检察官学院与香港大学合作项目2024年度法学硕士法学博士研究生招生通知
·2022年度国家检察官学院决算
·国家检察官学院2023年度科研项目申报公告
·国家检察官学院2023年度预算
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
政法要闻
学院动态
特色讲堂
智库信息
走近校园
学员园地
 
地址:沙河校区 102206 北京市昌平区百沙路9号 香山校区 100144 北京市石景山区香山南路111号
京ICP备15056427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