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教育培训>>培训计划
国家检察官学院2016年下半年招生计划
时间:2016-07-08  作者:  新闻来源:教务部  【字号: | |

  按照高检院对2016年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全国检察机关的培训需求,并结合国家检察官学院实际培训能力,制定2016年下半年招生计划如下:

  一、具体班次

  (一)领导素能培训

  3期基层院领导班子成员专题研修班

  学制15天。

  培训主题:“互联网+职务犯罪侦查工作”。

  培训人数:20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分管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61213日—1227日。

  (二)专项业务培训

  1.高级检察官研修班

  举办7期,每期学制10天。

  培训人数:每期200人,共1400人。

  96期高级检察官研修班。培训主题:“重点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培训人数:200人;培训对象:省级院和分州市院预防业务部门的高级检察官;培训地点:国家检察官学院四川分院;培训时间:2016830日—98日。

  97期高级检察官研修班。培训主题:“经济犯罪案件公诉业务”;培训人数:200人;培训对象:省级院和分州市院公诉业务部门的高级检察官;培训地点:国家检察官学院南京分院;培训时间:2016920日—929日。

  98期高级检察官研修班。培训主题:“未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培训人数:200人;培训对象:省级院和分州市院未检业务部门的高级检察官;培训地点:国家检察官学院南京分院;培训时间:20161012日—1021日。

  99期高级检察官研修班。培训主题:“刑事执行检察新增业务”;培训人数:200人;培训对象:省级院和分州市院刑事执行业务部门的高级检察官;培训地点:国家检察官学院南京分院;培训时间:2016119日—1118日。

  100期高级检察官研修班。培训主题:“案件流程管理信息化”;培训人数:200人;培训对象:省级院和分州市院案管业务部门的高级检察官;培训地点: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培训时间:20161128日—127日。

  101期高级检察官研修班。培训主题:“刑事申诉检察业务专项培训”;培训人数:200人;培训对象:各省级院刑事申诉检察业务骨干、地市级和基层院从事刑事申诉检察业务的人员以及刑事申诉检察人才库入库人员;培训地点:国家检察官学院广西分院;培训时间:20161214日—1223日。

  102期高级检察官研修班。培训主题:“控告检察新增业务”;培训人数:200人;培训对象:省级院和分州市院控告业务部门的高级检察官;培训地点:国家检察官学院福建分院;培训时间:201714日—113日。

  2.第4期侦查技术与信息化应用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120人。

  培训对象:省级院、分州市院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6112日—1111日。

  3.第4期自侦案件初查与讯问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13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61021日—1030日。

  4.第4期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专题研修班

  学制7天。

  培训人数:120人。

  培训对象:省级院和分州市院公诉部门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61017日—1023日。

  5.第2期证据审查与认定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22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公诉和侦监部门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6109日—1018日。

  6.第2期金融犯罪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90人。

  培训对象:省级院和分州市院公诉和侦监部门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61121日—1130日。

  7.出庭支持公诉专项技能实训班

  举办2期,每期学制10天。

  培训人数:每期60人,共120人。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5期:培训对象:分州市院公诉部门业务骨干;培训时间:2016918日—927日。

  6期:培训对象:基层院公诉部门业务骨干;培训时间:20161021日—1030日。

  8.第2期审查逮捕专项技能实训班

  学制7天。

  培训人数:6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侦监部门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6122日—128日。

  9.第2期侦查监督业务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9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侦监部门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61121日—1130日。

  10.第3期侵害民生民利案件查办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90人。

  培训对象:省级院和分州市院渎职侵权检察部门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14日—113日。

  11.第1期行政检察业务专项培训班

  学制7天。

  培训人数:100人。

  培训对象:省级院和分州市院民行检察部门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14日—110日。

  12.第1期民事检察业务专项培训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90人。

  培训对象:省级院和分州市院民行检察部门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6122日—1211日。

  13.第2期民行业务专项技能实训班

  学制7天。

  培训人数:6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民行检察部门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61221日—1227日。

  14.第1期控申检察业务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12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控申部门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6122日—1211日。

  15.第2期申诉业务专项技能实训班

  学制7天。

  培训人数:6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控申部门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61213日—1219日。

  16.第1期刑事执行检察新增业务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150人。

  培训对象:省级院和分州市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6122日—1211日。

  17.第3期全国检察机关未检业务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130人。

  培训对象:省级院和分州市院未检部门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61121日—1130日。

  18.第3期重点领域职务犯罪预防专题研修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100人。

  培训对象:省级院和分州市院预防部门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61220日—1229日。

  19.第2期检察机关电子检务专项培训班

  学制7天。

  培训人数:90人。

  培训对象:省级院和分州市院办公室、计财局、案件管理、技术处等相关部门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697日—913日。

  20.第4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题培训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220人。

  培训对象:基层院纪检监察部门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14日—113日。

  21.第1期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能力专题培训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120人。

  培训对象:省级院和分州市院政治部副主任、省级院政治部各处处长。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6112日—1111日。

  22.检察机关公文写作专题培训班

  举办2期,每期学制6天。

  160人。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1期:培训对象:各级检察院负责专项工作的业务骨干;培训人数:70人;培训时间:20161113日—1118日。

  2期:培训对象:各级检察院政治部负责专项工作的业务骨干;培训人数:90人;培训时间:20161213日—1218日。

  23.第2期职务犯罪大要案公诉业务培训班

  学制7天。

  培训人数:100人。

  培训对象: 省级院、市级院办理职务犯罪大要案的公诉人员。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6830日—95日。

  24.第3期经济犯罪案件公诉业务培训班

  学制7天。

  培训人数:100人。

  培训对象: 全国各级院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公诉人员。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6918日—924日。

  25.涉检舆情应对与舆论引导培训班(自主调训)

  学制7天。

  培训人数:70人。

  培训对象:省级院和分州市院宣传部门负责人和新媒体运行负责人。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6918日—924日。

  26.西藏、新疆地区检察机关检务保障部门财务业务专题培训班(自主调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120人。

  培训对象:西藏、新疆地区检务保障部门财务人员。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6919日—928日。

  27.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职务犯罪侦查业务专题研修班(自主调训)

  学制7天。

  培训人数:120人。

  培训对象:各省级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分管职务犯罪案件的副职负责人或检察员、部分市级院分管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或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负责人。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6918日—924日。

  28.检察机关密码管理操作人员培训班(自主调训)

  学制7天。

  培训人数:100人。

  培训对象:全国各级检察院新上岗密码管理操作人员。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61113日—1119日。

  29.文件检验提高培训班(自主调训)

  学制5天。

  培训人数:80人。

  培训对象:省市级文检专业技术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6910日—914日。

  30.全国铁检机关立案监督工作培训班(自主调训)

  学制7天。

  培训人数:80人。

  培训对象:铁检分院、基层院侦监部门负责人。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6109日—1015日。

  31.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深化应用培训班(自主调训20人)

  学制7天。

  培训人数:150人。

  培训对象: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应用人才库成员、各级院案管部门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61025日—1031日。

  32.案件管理理论与实务培训班(自主调训20人)

  学制7天。

  培训人数:150人。

  培训对象:各分州市院分管案管工作的院领导。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6年1121日—1127日。

  33.控告检察新增业务专题培训班 (自主调训)

  学制7天。

  培训人数:60人。

  培训对象:省级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以及控告检察业务培训兼职教师。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6年9月7日—913日。

  34.第3期教学管理专题研修班

  学制5天。

  培训人数:100人。

  培训对象:国家检察官学院分院院长、主管教学副院长及各省教育培训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国家检察官学院四川分院。

  培训时间:2016925日—929日。

  (三)专项人才培养

  1.第3期全国检察机关调研骨干培训班

  学制10天。

  培训人数:90人。

  培训对象:各级检察院调研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714—113日。

  2.第10期全国青年检察官专题研修班

  学制15天。

  培训人数:120人。

  培训对象:各级检察机关35岁以下青年后备干部,一般应为基层院副检察长、分州市院各部门负责人或省级院各部门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61213—1227日。

  3.纪律审查业务骨干培训班(自主调训)

  学制5天。

  培训人数:60人。

  培训对象:省级院和副省级院从事纪律审查业务的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6926— 930日。

  4.中青年业务骨干专题研修班

  举办2期,每期学制10天。

  培训人数:每期200人,共400人。

  3期中青年业务骨干专题研修班。培训主题:“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公信力”;培训对象:地方各级检察院中青年业务骨干;培训人数:200人;培训地点:国家检察官学院四川分院;培训时间:20161017日—1026日。

  4期中青年业务骨干专题研修班。培训主题:“司法改革中青年检察官的定位与发展”;培训对象:地方各级检察院中青年业务骨干;培训人数:200人;培训地点:国家检察官学院四川分院;培训时间:20161116日—1125日。

  5.高检院机关干部党校班(自主调训)

  学制3个月。

  培训人数:25人。

  培训对象:高检院机关处级干部。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2016919— 218日。

  (四)定向培训

  1.江苏省检察机关教培管理人员培训班(自主调训)

  学制5天。

  培训人数:50人。

  培训对象:江苏省检察机关教培管理人员、省院各线培训工作负责人。

  培训时间:2016830—93日。

  2.浙江省苍南县院检察人员综合素能培训班(自主调训)

  举办2期,每期学制5天。

  培训人数:每期65人,共130人。

  培训对象:浙江省苍南县检察院业务骨干。

  培训地点:沙河校区。

  培训时间:第1期:2016910— 914日。

  2期:2016926—930日。

  二、学员选派

  (一)请各省级院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严格按规定条件选派学员:

  1.培训地点为沙河校区的班次和第3期教学管理专题研修班,请将学员登记表加盖公章后邮寄至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务部,学员报名汇总表发至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务部邮箱xy_jwc@gj.pro

  2.高级检察官研修班和中青年业务骨干专题研修班,请将学员登记表加盖公章后邮寄至国家检察官学院(香山校区)交流培训部,学员报名汇总表发至国家检察官学院(香山校区)交流培训部邮箱zhaoruisheng@gj.pro

  (二)自主调训班次不需要报送学员名单。

  (三)以下班次的汇总表于822日(周一)之前报送:

  1.第2期职务犯罪大要案公诉业务培训班;

  2.第2期检察机关电子检务专项培训班;

  3.第96期高级检察官研修班。

  其他下半年所办班次的汇总表于92日(周五)之前报送。

  (四)学员报名,需填写国家检察官学院学员报名表。

  三、联系方式

  (一)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务部

  联 系 人:杨蓉

  联系电话:010—617313866171903013601398003

  联 系 人:韩彬

  联系电话:010—6171930213716528721

  传真号码:010—61719302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百沙路9号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务部

  邮编:102206

  (二)国家检察官学院(香山校区)

  联系人:张薰尹

  联系电话:010—6889702318810647907

  联系人:马利

  联系电话:010—8895482313810248521

  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香山南路111号国家检察官学院(香山校区)交流培训部

  邮编:100144

   

  公告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国家检察官学院2024年度科研项目选题建议征集公告
·国家检察官学院2023年度科研项目立项公告
·国家检察官学院与香港大学合作项目2024年度法学硕士法学博士研究生招生通知
·2022年度国家检察官学院决算
·国家检察官学院2023年度科研项目申报公告
·国家检察官学院2023年度预算
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
政法要闻
学院动态
特色讲堂
智库信息
走近校园
学员园地
 
地址:沙河校区 102206 北京市昌平区百沙路9号 香山校区 100144 北京市石景山区香山南路111号
京ICP备15056427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