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对象
省级院和分州市院案件管理部门业务骨干。
二、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加强对司法办案流程全面、全程、动态监控管理的能力,提升利用案件信息数据分析研判检察业务工作运行态势的能力,进一步履行好案件管理部门规范司法办案、推进检务公开、服务人民群众的职能。
三、培训时间和学员人数
培训时间:10天,即2016年6月13日—6月22日。
学员人数:95人。
四、培训内容及课程设置
培训课程围绕案件流程管理与数据分析研判展开,深入学习掌握案件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管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案件信息公开等内容,充分履行规范司法办案的职能,共安排7次专题讲授,2次经验交流,2次主题研讨,1次自主选学和1次破冰。
(一)专题讲授:
1. 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
2. 错案责任追究与豁免
3. 案件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4. 流程监控与涉案财物管理
5. 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的理论与实践
6. 司法改革背景下检察业务信息化的几个问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升级完善与功能拓展
7. 大数据与检察工作
(二)经验交流:
1. 做好案件流程监管工作的理念与实践
2. 检察业务数据分析
(三)主题研讨:
1. 做好案件流程监管工作的理念与实践
2. 检察业务数据分析
(四)自主选学:
法律制度和法律精神
五、考核结业
学员学习期满考核合格,由国家检察官学院颁发《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