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对象
各级检察机关和国家检察官学院各分院承担民行业务培训的专兼职教师。
二、培训主题及目的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民行业务师资培训为培训方向,认真学习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两个诉讼监督规则,增强开展检察业务培训的能力,积极提升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水平,为推动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专业人才保障。
三、培训时间和学员人数
培训时间:10天,即2016年6月13日—6月22日。
学员人数:76人。
四、培训内容及课程设置
培训以增强民行检察教育培训能力为核心,围绕民事行政检察业务重点,分三个单元展开:一是教育培训方法单元,学习综合运用现代教学培训方法和理念开展教育培训的方法与技巧;二是民事行政检察业务课程示范单元,结合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两个诉讼监督规则的新要求,提升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水平;三是党性修养单元。共开设专题讲授课3次,教学示范课4次,实训课程1次,结构式研讨1次,自主选学1次,破冰1次。
(一)教育培训方法
专题讲授:
1. 信息技术与教育变革
2. 多媒体技术在教学中的运用
实训课程:民行教学的内容、结构与组织
结构式研讨:民行检察业务培训的开展与深化
(二)民事行政检察业务课程示范
1. 行政检察监督的发展与完善
2. 《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解读
3. 公益诉讼的难点与热点问题解读
4. 民事执行监督的重点与方法
5. 韩国对于涉嫌环境犯罪的侦查及起诉
(三)党性修养
依纪依规 从严治党
自主选学:法律制度和法律精神
五、结业
学员学习期满考核合格,颁发国家检察官学院《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