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对象
革命老区基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业务骨干。
二、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当前基层公诉工作面临的新任务和新要求,坚定职业理想信念,强化综合素能,提高业务能力,重点学习革命老区基层检察院公诉工作的重点热点问题,进一步提升基层检察干警的办案水平,有效推进公诉工作科学发展。
三、培训时间和学员人数
培训时间:10天,即2016年5月29日—6月7日。
学员人数:118人。
四、培训内容及课程设置
培训内容分为两大单元。“传承老区精神 强化综合素能”单元主要安排老区精神学习、“两学一做”、太极养生学等综合素能课程,“钻研岗位技能 提升业务能力”单元围绕老区基层院公诉工作业务技能和民生案件、留守儿童等突出问题展开,共安排10次专题讲授,1次现场教学,1次主题研讨,1次自主选学,1次破冰。
(一)传承老区精神 强化综合素能
专题讲授:
1. 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两学一做”精神解读
2. 让井冈山精神放射出新的时代光芒
3. 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几个重要问题
自主选学:太极养生学
现场教学:艺术改变生活——首都文化之旅
(二)钻研岗位技能 提升业务能力
专题讲授:
1.《刑法修正案(九)》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 办理涉及留守儿童案件应当注意的问题
3. 涉民生民利案件常见疑难问题的司法认定
4. 如何制作公诉案件审查报告
5. 公诉讯问的基本策略与方法
6. 刑事错案分析与案件证据审查
7. 物证及其鉴定意见的审查判断
主题研讨:庭审翻供、翻证的应对策略与技巧
五、考核结业
学员学习期满考核合格,由国家检察官学院颁发《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