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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举行2022年秋季学期第二次集体备课
时间:2022-11-01  作者:  新闻来源:政治与检察理论综合教研部  【字号: | |

  1026日上午,学院举行2022年秋季学期第二次集体备课。集体备课由学院党委副书记杨迎泽同志主持,以线下线上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学院专兼职教师、教务部和中检网院工作人员及各部门教职工共计50余人参加。国家检察官学院黑龙江分院、天津分院、甘肃分院、广东分院等分院部分教师在线参与。

  本次备课共计5门课程,分别为:《未成年人检察指导性案例研究》(讲授人:王韵洁副教授),《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侦查讯问对抗演练》(讲授人:上官春光教授),《实训: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侦查方案和讯问提纲制作》(讲授人:上官春光教授),《民事检察部门诉讼监督案件听证工作指引》(讲授人:衣小慧讲师),《案例教学:非法采砂类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疑难问题》(讲授人:刘辉教授、王志国检察官)。

  《未成年人检察指导性案例研究》以三批次未检指导性案例为切入点,以“人”而不是“案”的视角展开教学,围绕案件中所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和公益诉讼检察中的法律适用、证据采信、民事权益、公益保护等问题,进行全流程的梳理总结和分析讲解。《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侦查讯问对抗演练》精选实践中具有代表性的疑难争议案例,充分发挥学员的主动性,采用对抗模式实训演练讯问能力,最后以教师精细点评深化学员对讯问规律的认识和运用。《实训: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侦查方案和讯问提纲制作》同样采用实训模式,精选争议案例,引导学员制定侦查方案和讯问提纲,并进行汇报展示和互评,通过实训提升学员侦查思维和案件侦破能力。《民事检察部门诉讼监督案件听证工作指引》立足于《民事检察听证工作指引》规范本身,结合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重点讲解民事检察公开听证在实践中如何更好地发挥作用。《案例教学:非法采砂类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疑难问题》,采用双讲式案例教学的方式,在梳理采砂类案件实务问题的基础上,由主讲人讲解自办案件、交流办案经验,并对采矿类案件包括资源类生态环境案件共性问题予以回应。

  参与备课教师分别从政治融入业务、课程内容与授课环节安排、课程组织、学员需求、授课技巧等多个方面对课程提出优化意见。有关意见建议包括,针对指导性案例的选取应更集中,内容突出重点、增强针对性,不宜过度铺开,跨越多个领域容易因无法兼顾而导致课程流于肤浅;应继续探索与办案一线检察官进行合作,引入外脑充分赋能课程研发;应加大实训教学课程的研发,增强课堂互动性;对抗演练教学应选取争议性尽可能强的案例;可邀请案件承办人参与授课,等等。大家畅所欲言、交流深入,努力实现教学相长。

  杨迎泽副书记在进行课程点评时强调,未检的指导性案例课程很有必要,讲授难度很大,针对授课对象选取不同领域题材进行针对性讲授,以团队合作增强课程针对性、感染力。进一步把握好听证类课程的各部分的详略关系,可延伸开发听证的演练实训课程。鼓励学院教师和实务部门专家合作开发案例教学课,通过对典型案例进行长期跟踪分析,拓展多种形式的案例教学形式。杨迎泽副书记最后强调,中检网院要及时关注和跟进集体备课,选取合适的课程进行录制,增强课程储备。无论是资深教授还是年轻教师,要继续踊跃研发新课,为检察教育培训事业储备课程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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