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术委员会(第四届委员会第29次会议)讨论决定,国家检察官学院第一批课程研发立项56项,现予公告。
一、授课资料
课程研发申报人须提交授课PPT和教案。专题讲授的教案为8000字左右的授课提纲;指导性案例教学的教案包括相关案例材料、授课方案、5000字左右的授课提纲;实训教学的教案包括实训案例、实训方案、5000字左右的授课提纲;双讲(多讲)式教学的教案为8000字左右的授课提纲;结构化研讨的教案包括研讨方案、5000字左右的授课提纲。
二、课程试讲
课程申报人应以现场试讲或提供30分钟试讲视频的方式参加试讲。试讲视频应对授课内容、授课方式和授课重点难点予以说明。
试讲分批进行,第一批试讲时间:2019年2月21-22日(试讲课程为序号1-15),其他批次试讲时间另行通知。
试讲地点:国家检察官学院沙河校区。
国家检察官学院承担京外申报人现场试讲的往返交通费。
三、课程结项
通过试讲评审的课程,国家检察官学院将于3个月内安排授课。首次授课学员测评优秀率达到85%以上的,予以结项;否则,不予结项。
结项课程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及外部授课的,须在课件上标明“国家检察官学院资助研发课程”字样。
四、经费资助
每门课程资助研发经费1万元。课程研发立项后支付课程研发启动经费5千元,课程研发结项后支付剩余经费。
五、提交期限
请所有课程研发申报人于2019年2月14日前将电子版授课PPT和教案发至邮箱gjjcgxyjwb@163.com;提供试讲视频的,请于2019年2月14日前将视频光盘以EMS邮寄至学院教务部。逾期视为放弃立项。
联系人:郑俏菁 曹馨元
电话及传真:010-61719305,010-61731297(传真)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百沙路9号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务部
邮政编码:10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