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2日,学院2018年春季学期首次教学计划会商在2212会议室举办。学院党委书记王卫东,副院长杨迎泽、徐鹤喃,教务长,各教研部主任,以及教务部全体人员参加。学院院长黄河主持会商。
黄河院长指出,教学会商制度设立的目的在于充分发挥学院各部门的积极性和专业优势,进一步提高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的科学性,促进教学培训质量的提升。会商的主要任务就是通过集思广益,完善教学计划、优化课程设置和师资配置,进一步确保培训工作正规化、科学化,提高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教务部首先汇报了本期会商班次教学计划的总体制定情况。教务部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以“满足培训对象需求” “内容紧扣主题” “注重课与课之间的逻辑关系”为原则,通过个人起草、小组讨论、部室研究决定的三重把关机制,保证教学计划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减少随意性。
会议对“第1期侦监业务实训班” “第1期科学证据审查与运用专题研修班” “第3期全国青年检察人才培训班” “第6期民行检察业务培训班” “沈阳市民事行政检察业务培训班” 5个班次的教学计划逐一进行了会商讨论。与会人员对各班次教学计划表示认可,并提出了完善意见建议:一是要进一步把握培训需求,做好调研分析,根据学员特点和规律调整培训思路,如青年检察官的教学计划设置应当加强思想政治信念教育,加大学员活动比例,可安排辩论赛、体育竞赛等。二是要进一步丰富课程内容和形式,开展双向互动式教学,如科学证据审查与运用专题研修班应保证案例教学的实质化,设置实训类、研讨类课程。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学院青年教师的培养,青年教师可从参与课程、辅助授课中汲取经验,逐步提升独立承担课程的能力,如侦监业务实训班中的实训课程在聘请专业师资的基础上,可安排一定比例的学院青年教师作为助教参与课程。四是根据需求情况,对秉鉴持衡大讲堂的课程、师资从整体上平衡把握。黄河院长要求教务部依据意见建议对本批次计划进行调整完善,下一步,要探索实施项目化管理方案,按照“专兼职教师初始化设计——教务审核把关——会商讨论”的方式深化教学改革。
最后,王卫东书记强调,本次会商对教学计划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讨论,效果良好,应当借鉴以往同类型班次的教学计划制定经验,并从学员反馈中找到短板予以补齐。成立培训班次教学计划项目组后,要尽早从培训需求调研、学员跟踪反馈等方面入手,按照以需求为导向,以学员为中心的现代培训理念继续推进教学计划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