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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检察官学院深化“送训上门”再赴黔西南举办业务培训班
时间:2016-07-07  作者:  新闻来源:教务部  【字号: | |

  

  黔西南州检察院自20161月被授予教学实践示范基地后,国家检察官学院继续加大对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的帮扶力度。针对黔西南州检察院提出当前经济犯罪的作案手段有专业化、智能化的趋势,对经济犯罪案件审查难度大的问题,于今年6月与黔西南州检察院联合举办黔西南州检察机关经济犯罪审查培训班。

  一、课程设置针对性强,教学主题紧贴办案实际

  这次培训紧紧围绕“以训为战、以战为训”培训理念,以解决实战问题为导向,州院政治部商侦监、公诉部门后向国家检察官学院提出培训需求,由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务部精心制定符合提升经济犯罪审查能力的培训课程,课程有《诈骗类犯罪案件的审查与认定》、《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应对》、《非法集资案件的侦办与证据收集固定》、《金融检察机制下非法集资案件的办理》等专题,邀请到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肖振猛副检察长、国家检察官学院朱丽欣教授和孙锐副教授、天津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刘学铸副总队长、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叶英波主诉检察官、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朱宏伟审判员、华东政法大学刑法科学研究院刘宪权院长等有着丰富教学经验和实战经验的专家进行授课。培训以专题讲授为主,结合研讨交流、案例教学等多种形式,除了传统的讲授式教学,引入了以学员自主学习、交流学习、指导学习的研讨交流模式,不仅让学员学习的目标更明确,同时还激发了学员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使学员在专业理论和实战经验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业务技能的短板得到了弥补,业务工作的视野得到了拓展。

  二、规模大,受训范围广

  本期培训班来自黔西南州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115名学员,经过5天的学习,圆满完成全部培训课程。省院公诉处4名正、副处长,贵阳铁路检察院1名副检察长赶赴兴义对61314日课程进行旁听。由于此次培训课程有针对性、实用性强,内容丰富,省院政治部决定将615日至17日培训班的课程通过全省检察机关视频会议系统对专题讲座进行视频直播,以黔西南州院作为主教学会场,省院机关设一级分会场,各县、市院设立二、三级分会场,全省检察机关侦监、公诉部门干警在不同会场一起参加了培训,实现优质课程全省检察干警共享。

  三、组织管理到位,学风端正

  本期培训班按州院党组要求在管理上进一步加强,成立班委会,明确职责分工,国家检察官学院专门派1名教师全程跟班管理,与班委成员配合做好班级各项管理工作。州院政治部教育培训处全力做好培训班后勤保障工作;州院检察技术处负责技术保障工作,开班前检察技术处在基层检察院挑选、抽调了两名技术业务骨干连同州院技术处2名同志共4人进行技术保障,确保培训顺利进行。培训期间,学员们尽力克服各种困难,处理好工学矛盾,认真听取老师授课,自觉遵守培训纪律,表现出了较强的集体观念和组织纪律性,充分展示了干警良好的精神风貌。

  四、增进了交流、建立了友谊

  5天的集中学习,为学员与老师提供了一个高端交流的平台,老师与学员之间相互请教、深度探讨;学员间就现实中碰到的疑难问题进行交流,学员中的检察干警和公安干警就线索排查、证据收集、固定、疑难案件取证等方面进行交流,让大家在收获知识的同时,搭建了交流沟通的平台,建立了长久的友谊,为下步的工作增强了协作力。

  通过培训,全面提升了全州检察机关侦监、公诉部门干警和全州公安机关刑侦、经侦业务骨干对经济犯罪审查的能力,学员们纷纷表示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不断努力学习提升法学理论素养,将学习到的理论知识、新方法与工作实际有机结合,用学习成果破解检察业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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