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对象
省级院和分州市院侦监部门业务骨干。
二、培训主题及培训目的
培训主题:侦查监督业务
通过培训,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严格把握逮捕条件,坚持少捕慎捕,做到突出重点、有节制、讲方式、重成效,充分发挥审查逮捕在防范冤假错案中的作用,探索深入开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的有效方法,提高侦查监督办案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提升侦查监督品质,推动侦查监督法治化现代化建设。
三、培训时间和学员人数
培训时间:10天,即2016年6月24日—7月3日。
学员人数:99人。
四、培训内容及课程设置
培训内容主要围绕侦查监督业务展开,共安排4次专题讲授,2次案例教学,2次实训教学,1次结构化研讨,1次自主选学,1次破冰,1次学员活动。
(一)专题讲授
1.以审判中心为视角谈谈对侦查权的控制
2.审查逮捕工作中的问题与完善
3.审查逮捕阶段案件定性的思路与方法
4.以审判为中心与人权保障
(二)案例教学
1.案例教学:从“王玉雷案”看冤假错案的有效防范与及时纠正
2.案例教学:捕后无罪处理案例分析
(三)实训教学
1.实训教学:审查逮捕阶段讯问嫌疑人技巧
2.实训教学:审查逮捕意见书制作
(四)结构化研讨
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工作中的困难与对策
(五)自主选学
自主选学:全媒体环境下突发事件的处置
五、结业
学员学习期满考核合格,颁发国家检察官学院《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