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对象
省级院、分州市院未检部门业务骨干。
二、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重要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未成年人司法规律和发展方向,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三、培训时间和学员人数
培训时间:10天,即2016年6月24日—7月3日。
学员人数:90人。
四、培训内容及课程设置
培训内容主要围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业务领域的前沿问题与重点工作领域展开,共安排6次专题讲授,1次案例教学,2次自主选学,1次结构式研讨,1次主题研讨,1次现场教学,1次经验交流和1次破冰。
具体课程包括:
(一)专题讲授:
1.当前未检工作面临的问题与应对
2.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基本心理问题
3.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注意的问题
4.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有关问题研究
5.少年司法领域的国际标准及其中国实践
6.附条件不起诉的选择适用和监督考察
(二)案例教学:未成年人犯罪出庭推演与公诉要领——以唐问天飙车案为例
(三)自主选学:
1.全媒体环境下突发事件的处置
2.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防范
(四)结构式研讨: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行为的处理与预防
(五)主题研讨: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询问未成年被害人应注意的问题
(六)现场教学:参观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
(七)经验交流:未检实务经验分享
五、结业
学员学习期满考核合格,颁发国家检察官学院《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