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对象
省级院和分州市院职侦、刑检部门业务骨干。
二、培训主题及培训目的
培训主题:金融犯罪
通过培训,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严厉打击金融犯罪,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推动刑事司法法治化现代化建设,提高办案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三、培训时间和学员人数
培训时间:10天,即2016年6月13日—6月22日。
学员人数:90人。
四、培训内容及课程设置
培训内容主要围绕金融犯罪展开,共安排5次专题讲授,1次域外检察官讲坛,1次案例教学,1次结构化研讨,1次访谈式教学,1次业务课选学,1次自主选学,1次破冰,1次学员活动。
(一)专题讲授
1.非法集资犯罪办案实务
2.金融诈骗犯罪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
3.电子证据的审查判断
4.证券期货市场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及其制度规范要求
5.刑事证据的综合审查与运用
(二)案例教学
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解析
(三)访谈式教学
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几个关键问题
(四)域外检察官讲坛
韩国金融诈骗犯罪认定相关问题(上、下)
(五)结构化研讨
信用卡诈骗罪认定中的疑难问题及解决方案
(六)选学课程
1.业务课选学:洗钱犯罪典型案例分析及洗钱罪起诉中的关键问题
2.自主选学:法律制度和法律精神
五、结业
学员学习期满考核合格,由国家检察官学院颁发《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