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对象
基层院侦监部门业务骨干。
二、培训主题及目的
通过培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结合新刑诉法实施以来审查逮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改进审查逮捕方式方法,规范审查逮捕行为,通过专项技能实训提升审查逮捕业务能力。
三、培训时间和学员人数
培训时间:7天,即2016年5月6日—5月12日。
学员人数:75人。
四、培训内容及课程设置
培训内容围绕审查逮捕工作内容展开,设置审查逮捕工作中的问题与完善、审查逮捕意见书的制作、审查逮捕阶段金融领域犯罪案件定性、间接证据运用及讯问犯罪嫌疑人等课程。共安排1次专题讲授,4次实训课程,1次破冰。
(一)专题讲授
审查逮捕工作中的问题与完善
(二)实训课程
1.审查逮捕意见书的制作
2.间接证据定案的证据综合审查与运用
3.审查逮捕阶段金融领域犯罪案件定性与证据分析
4.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接待律师实境模拟
五、结业
学员学习期满考核合格,颁发国家检察官学院《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