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对象
各级院案件管理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
二、培训目的
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进一步更新检察管理理念,创新案件管理模式,推动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科学发展。
三、培训时间和学员人数
培训时间:7天,即2016年5月4日—5月10日。
学员人数:155人。
四、培训内容及课程设置
培训内容主要有案件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案件质量评查和业务考评若干问题及基层院案件实务交流等,共安排4次专题讲授,2次实务经验交流,1次工作交流,1次自主选学。
(一)专题讲座:
1、案件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2、案件质量评查和业务考评若干问题
3、案件管理岗位素能专业标准解读
4、司法改革与检察改革进展情况
(二)案件管理实务交流:
1、上级院组织开展案件监管工作的理念和实践
2、基层院开展案件监管工作的实践做法
(三)工作交流: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案件管理工作;如何进一步完善检察业务考评制度
工作交流分组进行,各组召集人主持,采取重点发言与自由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高检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派员参加交流。
(四)自主选学:互联网环境中信息传播影响力的建设——公共危机的信息管理原则与方法
五、结业
学员学习期满考核合格,颁发国家检察官学院《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