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对象
贵州省各级检察院公诉部门业务骨干。
二、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第五次公诉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公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着力提升公诉工作理念,勇于应对挑战,积极破解难题,不断增强规范司法、公正办案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履行好指控犯罪、诉讼监督、社会治理的职能。
三、培训时间和学员人数
培训时间:7天,即2016年4月22日—4月28日。
学员人数:90人。
四、培训内容及课程设置
培训课程从证据的审查分析、法庭辩论技巧以及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的司法认定等方面展开,共安排8次专题讲授,1次实训教学,1次主题研讨,1次团队建设破冰课程。
专题讲授:
1.德规并重,全面从严治党
2.检察官的法律思维
3.审判中心主义下的刑事证明
4.公诉实践中审查证据的几点原则
5.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公诉业务中的应用
6.刑事错案分析与命案证据审查
7.职务犯罪常见疑难问题的司法认定
8.涉众型经济犯罪司法认定中的主要问题
实训教学:法庭辩论
主题研讨: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背景下的诉侦、诉审、诉辩关系
破冰:团队建设
五、考核结业
学员学习期满考核合格,由国家检察官学院颁发《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