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对象
基层院申诉部门业务骨干。
二、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坚持“一体四翼”工作格局,不断加大办案力度,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依法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全面提升刑事申诉检察工作水平。
三、培训时间和学员人数
培训时间:7天,即2016年4月6日—4月12日。
学员人数:67人。
四、培训内容及课程设置
培训内容主要围绕刑事申诉案件办理展开,设置刑事错案问题研究、刑事申诉案件阅卷、复查结案报告制作、结案法律文书制作、案件汇报等课程。共安排1次专题讲授,2次实训,1次案例教学,1次破冰。
(一)专题讲授
刑事错案问题研究
(二)实训
1. 制作刑事申诉复查结案报告和汇报PPT
2. 制作刑事申诉结案法律文书和汇报PPT
(三)案例教学
陈满案分析
五、结业
学员学习期满考核合格,颁发国家检察官学院《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