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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少侠院长到宁夏就检察教育培训进行调研
时间:2011-08-04  作者:  新闻来源:办公室  【字号: | |

  在第十三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结束后,学院党委书记、院长石少侠同志与学院部分部室负责人于7月20日至22日在宁夏就检察教育培训工作进行调研。石少侠同志一行与宁夏自治区检察院有关领导、宁夏五市检察机关领导及部分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就检察教育培训工作进行了广泛交流。宁夏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教育培训工作,始终坚持“素质强检”,自治区院领导始终把检察教育工作作为队伍建设的战略性措施来抓,要求要“不惜血本,千方百计,多措并举,把教育培训抓好、抓实”。近年来,宁夏检察机关一直在努力探索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并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但作为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的检察机关,受地方经济、文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与制约,教育培训工作的创新发展与高检院大规模推进教育培训工作的要求以及检察干警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经费不足、师资力量薄弱、无专职教师、培训供需不协调、质量不高、针对性不强、培训方式单一等问题。为加大对宁夏检察工作的支援力度,石少侠同志与自治区院领导达成四项共识:一是继续选派学院的优秀教师到宁夏检察机关挂职锻炼,以期获得锻炼教师与提升宁夏检察机关教育培训水平的双赢;二是为宁夏检察机关举办专项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通过组织教师和检察业务专家到宁夏巡讲等多种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四是充分利用网络培训等远程教育形式,尽可能扩大培训范围和覆盖面。

  调研期间,石少侠同志一行还看望了在宁夏挂职锻炼的四位学院教师,了解他们挂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同时,围绕学院如何帮助宁夏检察机关开展教育培训进行座谈。银川、吴忠、石嘴山、中卫四市检察机关的同志认为国家检察官学院选派张剑文、吴飞飞、孙锐、郭云忠四位教师到宁夏挂职,帮助宁夏开展教育培训工作是一种可贵的创新性探索,对于宁夏检察教育培训工作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建议双方今后进一步探索多种形式的合作。参加座谈的同志结合自身实际,就国家检察官学院支持宁夏检察教育培训提出了许多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