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对象
分州市院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基层院分管副检察长。
二、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队伍专业化建设,深入推进侦查信息化建设,切实转变侦查方式,不断提高自侦部门运用侦查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查办案件的能力和水平,推动职务犯罪信息化侦查工作的科学发展。
三、培训时间和学员人数
培训时间:5天,即2014年10月24日— 10月28日。
学员人数:155人。
四、培训内容及课程设置
围绕本次培训主题,重点研究信息化、侦查技术现代化在查办职务犯罪过程中所发挥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进一步探讨检察机关自侦部门应该如何更好的利用信息化进行办案并推动检察队伍建设。共安排6次专题讲授、1次主题研讨。
专题讲授:
1、手机话单分析系统及其在侦查中的应用
2、职务犯罪信息化侦查的具体应用
3、反贪侦查中的心理测试技术
4、电子数据在职务犯罪侦查中的运用
5、职务犯罪案件讯问规律
6、网侦技术在刑事侦查中的应用
主题研讨:如何更好地转变侦查方式,利用信息化办案
五、结业
学员学习期满考核合格,颁发国家检察官学院《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