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修对象
各级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业务部门的高级检察官。
二、研修主题与目的
研修主题:贿赂犯罪的侦查。
通过研修,深刻领会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第十三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精神,明确当前反贪污贿赂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重点针对贿赂犯罪的新态势,深入学习研究贿赂犯罪案件的侦查措施与谋略,提高新形势下应对贿赂犯罪的侦查水平和办案质量,深化三项重点工作,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增强法律监督能力,推进反贪污贿赂工作的科学发展。
三、研修时间和学员人数
研修时间:10天,即:2011年12月5日—12月15日。
本期研修班学员人数为145人。
四、研修内容和形式
研修采取大班授课与分组研讨交流相结合的形式。开设9个专题讲座;2次专题研讨,1次研讨式教学。
(一)专题讲座
包括法学前沿、群众工作、反贪污贿赂业务等方面的内容。
(二)专题研讨
1、当前反贪办案中存在的重要困难和问题及解决建议
2、贿赂犯罪的侦查方法与谋略
研讨形式:分组进行,各组召集人主持,学员重点发言与自由讨论相结合。
(三)研讨式教学:贿赂犯罪侦查讯问中的问题与对策
研讨形式:分组进行,各组召集人主持,学员重点发言与自由讨论相结合,学院职务犯罪侦查教研部、刑事诉讼监督教研部教师参加。
五、结业
每位学员在学习期间应结合所学内容,联系本院实际,撰写学习心得一份,在结业前提交。学员学习期满,颁发国家检察官学院《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