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修对象
各级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部门的高级检察官。
二、研修主题与目的
研修主题:侦查监督“四项改革规定”的贯彻实施。
通过研修,深刻领会第十三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当前侦查监督改革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准确把握各项侦查监督改革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增强法律监督能力,以推进侦查监督工作科学发展。
三、研修时间和学员人数
研修时间:10天,即:2011年11月21日—12月1日。
本期研修班学员人数为143人。
四、研修内容和形式
研修采取大班授课与分组研讨交流相结合的形式。开设11个专题讲座;2次专题研讨。
(一)专题讲座
包括法学前沿、舆情引导、群众工作、侦查监督业务等方面的内容。
(二)专题研讨
第一次研讨主题:侦查监督工作中如何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第二次研讨主题:
1、加强侦查监督队伍能力建设的建议
2、关于侦查监督改革与刑事诉讼法修改问题的思考
研讨形式:分组进行,各组召集人主持,学员重点发言与自由讨论相结合,第二次研讨时高检院侦查监督厅有关领导参加并点评。
五、结业
每位学员在学习期间应结合所学内容,联系本院实际,撰写学习心得一份,在结业前提交。学员学习期满,颁发国家检察官学院《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