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修对象
各级检察机关公诉业务部门的高级检察官。
二、研修主题与目的
研修主题:职务犯罪的公诉实务。
通过研修,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第十三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精神,明确当前检察工作特别是公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重点针对贪污贿赂犯罪和渎职犯罪的侦查取证、证据的审查和运用、司法认定、诉侦配合制约、出庭公诉方法与策略等方面进行学习研讨,提高新形势下职务犯罪公诉案件办案质量,以推动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
三、研修时间和学员人数
研修时间:10天,即:2011年11月7日—11月17日。
本期研修班学员人数为143人。
四、研修内容和形式
研修采取大班授课与分组研讨交流相结合的形式。拟开设11个专题讲座,2次专题研讨。
(一)专题讲座
开设以下专题:从侦查取证角度看渎职犯罪的几个问题;职务犯罪诉、侦配合与制约;新型受贿犯罪的司法认定;职务犯罪若干问题研究;职务犯罪最新司法解释的深度解读;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学习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当前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及相关问题;刑事诉讼法修改的若干问题;职务犯罪案件公诉证据的审查和运用;出庭公诉方法与策略研究;检察改革若干举措解析。
(二)专题研讨
重点题目:1、从职务犯罪案件审查起诉角度,谈如何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2、职务犯罪案件出庭公诉常见问题研讨。
研讨形式:分组进行,各组召集人主持,学员重点发言与自由讨论相结合,高检院公诉厅有关同志参加并点评。
五、结业
每位学员在学习期间应结合所学内容,联系本院实际,撰写学习心得一份,字数不少于二千字,在结业前提交。学员学习期满,颁发国家检察官学院《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