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上午,第一期民事诉讼法修改专题研修班在学院香山校区开班。开班仪式由检察官国际交流中心交流培训部主任张梅主持,学院副院长、交流中心常务副主任王鑫同志在会上讲话,并对学员的学习和生活纪律提出要求。
本期研修班将重点围绕审判制度、证据制度、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等内容进行研修,同时根据民事检察工作的需要,对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研修分解为八个具体专题:审判制度的法律完善与适用;证据制度的法律完善与适用;抗诉制度的法律完善与适用;检察建议的性质、特点与适用;检察机关调查权的行使;怎样开展对调解书的检察监督;怎样开展对民事执行的检察监督、公益诉讼有关问题探讨等。旨在通过研修培训 ,全面了解民诉法修改的背景、宗旨、目的、任务以及修改的原则和主要内容。理解修改后的法律在民事诉讼重点、重大制度上的变化、完善和适用。深刻领会高检院对修法后开展民行检察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法律修改对民事检察工作的深刻影响 ,探寻如何准确运用新规定开展民事检察工作。
来自全国各检察院的141名民事行政检察业务骨干参加本期研修,研修时间为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