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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修对象
各级检察机关反贪业务部门的高级检察官。
二、研修主题与目的
研修主题:贿赂犯罪的侦查。
通过研修,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第十三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精神,明确“十二五”时期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围绕进一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和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全面掌握当前反贪工作面临的形势与任务,重点针对贿赂犯罪的新态势,深入学习研究贿赂案件的侦查措施与谋略,提高新形势下应对贿赂犯罪的侦查水平和办案质量,以推动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
三、研修时间和学员人数
研修时间:10天,即:2011年11月12日—11月22日。
本期研修班学员人数为149人。
四、研修内容和形式
研修采取大班授课与分组研讨交流相结合的形式。拟开设11个专题讲座、2次专题研讨。
(一)专题讲座
开设以下专题:新形势下如何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检察改革举措解析;办案工作的风险评估和危机处理;刑事诉讼法修改的若干问题;贪污贿赂案件的侦查策略与方法;贿赂犯罪侦查对策;突破贿赂案件的几点体会;贿赂犯罪讯问的技巧与谋略;审案与破案的谋略与方法;查办秘密型、智能型等贿赂案件的策略和措施。
(二)主题研讨
1、当前反贪办案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及解决建议;
2、贿赂犯罪的侦查方法与谋略。
研讨形式:分组进行,各组召集人主持,学员重点发言与自由讨论相结合,研讨时高检院反贪总局有关同志参加并点评。
五、结业
每位学员在学习期间应结合所学内容,联系本院实际,撰写学习心得一份,在结业前提交。学员学习期满,颁发国家检察官学院《结业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