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国际交流>>合作交流信息
拉美国家检察官研修班在学院成功举办
时间:2026-07-27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官国际交流中心国际合作部  【字号:大 | 中 | 小】

2026年6月30日至7月9日,“拉美国家检察官研修班”在国家检察官学院香山校区成功举办,12位来自智利、古巴的检察官参加了研修。智利共和国驻华大使阿方索·席尔瓦、古巴共和国驻华大使馆公使衔参赞马里奥·阿尔苏加赖、最高人民检察院国际合作局局长刘志远、国家检察官学院院长孙勤、副院长朱全景出席开班仪式或结业典礼。



席尔瓦大使对本期研修班的成功举办表示祝贺。他指出,中智两国关系源远流长,合作成果颇丰。本期研修班是中智合作的生动体现,期望未来两国能继续深化合作,不断拓宽合作领域。马里奥参赞认为,本期研修班为学员搭建了法律知识学习与检察经验交流的重要平台,进一步加深了中国和拉美国家检察机关之间的友谊与合作,为共同应对跨国犯罪、经济犯罪、网络犯罪以及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新挑战提供了新的合作空间。古巴检察机关愿意继续深化与中国检察机关在人员培训、经验交流和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合作。刘志远局长表示,本次研修主题聚焦实务、内容紧贴实战、交流务实高效,希望参训学员能成为中拉法治交流的友好使者,带动双方检察交流常态长效、走深走实。孙勤院长强调,本次研修班的圆满成功,离不开最高检的大力支持与悉心指导,离不开每一位学员的积极参与和全力支持。学院会认真总结经验和不足,不断完善研修方案,提升研修质量,在今后的研修活动中更好地回应各国来华研修学员的期许。

本期研修班是学院首次面向拉美多国检察同仁举办的专题研修活动,旨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与构建中拉命运共同体的框架下,搭建中国与拉美国家检察同行之间业务交流、互学互鉴、增进友谊的平台,为深化区域执法司法协作注入新的动力。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此次研修活动高度重视。为达到研修目的,学院充分借鉴以往研修班的成功经验,精心设计了研修方案,力争多维度、立体化地向参训学员展现中国的发展图景与中国检察的制度特色与实践发展。

研修课程紧扣全球治理与各国检察履职现实需求,理论讲授与实地考察等有机结合。在理论层面,既有对中国发展模式与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宏观理论的专题讲座,又有围绕中国刑事检察制度的改革与发展、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特色与实践、打击有组织犯罪的法律与实践等前沿议题开展的制度解读与实践探讨,帮助学员搭建理解中国法治建设底层逻辑的理论框架。现场教学方面,专门组织学员走进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淳安县人民检察院等检察机关开展座谈交流与实地考察活动,深入直观地了解中国检察机关在金融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保护、数字检察、信息化建设等领域的创新实践与前沿探索。此外,学员还赴最高检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实践基地,通过实地探访与沉浸式体验,近距离感受中国在青少年法治教育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领域的创新举措。在浙江杭州,研修班还走访了新安江—千岛湖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区,切身感受以检察力量守护绿水青山的生动图景;走进杭州市淳安县下姜村,见证古老土地焕发新生的生动实践,实地感知乡村振兴的显著成效。



专业课程之外,学院还精心组织了丰富的传统文化体验活动。学员们攀登长城、练习武术、体验人工智能,深切感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底蕴与独特魅力,亲身领略前沿科技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奇妙交融。

理论、实践、体验有机融合的立体化培训模式,让学员们受益匪浅,收获满满。结业典礼上,古巴共和国国家检察官学院院长迪克桑·富恩特斯先生总结道:“本期研修班内容充实、成果丰硕,绝非一场单纯的学术交流与职业培训,更是见证各国人民、各国司法机构之间深厚友谊、团结互助以及合作纽带的鲜活证明。”智利共和国湖大区检察院检察长卡门·格洛丽亚·维特维尔女士也深有感触地表示,“有机会认识这样一个伟大的国度,我们觉得无比荣幸。一路走来,我们惊叹于中国经济科技的腾飞,感动于千年文脉的生生不息,也折服于生态环境治理的显著成效。中国检察机关在这些领域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孙勤院长为全体参训学员颁发了培训证书。四级职员陈丽莉主持开班仪式并陪同相关研修活动。国际合作部负责人全程参与相关研修活动。


  公告通知
·国家检察官学院2026年度科研项目申报公告
·2025年度国家检察官学院决算
·第十九届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预通知
·国家检察官学院2025年度科研项目中期检查督促通知
·国家检察官学院2026年度预算
·最高人民检察院直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国家检察官学院编辑岗工作人员递补公示
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
政法要闻
学院动态
特色讲堂
智库信息
走近校园
学员园地
 
地址:沙河校区 102206 北京市昌平区百沙路9号 香山校区 100144 北京市石景山区香山南路111号
京ICP备15056427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