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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代表团访问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执法学院 双方签署新一轮合作谅解备忘录
时间:2024-06-20  作者:  新闻来源:国际合作部  【字号: | |


应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执法学院邀请,学院院长孙勤率团于202463日至6日赴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进行为期4天的访问交流。

交流活动取得重要成果,学院与乌兹别克斯坦执法学院签署了两院间新一轮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同意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互派团组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共同举办专题学术研讨会、开展合作研究以及资料交流,促进两国检察官培训机构之间深度、务实开展交流与合作。

孙勤与乌总检察院副总检察长兼执法学院院长萨拉多夫先生共同签署了合作谅解备忘录。孙勤表示,中国国家检察官学院十分重视与各国同行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相互学习借鉴彼此在司法官培训方面的先进理念和有益做法。此次学院代表团赴乌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正式开启双方间新一轮的合作与交流,学院愿与乌执法学院同仁一道,共同谱写两院合作新篇章,通过高质效的培训工作不断提升检察官办案能力,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提供司法保障。

萨拉多夫院长表达了乌执法学院与中方进一步深化合作的期待,并希望双方共同努力,不断将合作推向新的高度。

代表团专程访问了乌兹别克斯坦执法学院,并围绕检察官培训制度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应乌方要求,学院副院长周洪波教授和杨会新教授、上官春光教授分别围绕“中国检察机关与人权保障”“中国检察公益诉讼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作用”和“中国检察机关在惩治生态环境犯罪中的职能和作用”等主题为乌方检察官做了专题讲座,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访乌期间,代表团还参访了乌兹别克斯坦总检察院、塔什干市检察院、塔什干奥尔马扎尔区检察院以及撒马尔罕地区检察院,双方围绕两国检察制度、检察改革,以及检察信息化建设等相关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执法学院成立于2022年11月,其前身是乌总检察院高级检察官培训部。为切实落实中乌两国最高检察机关《2015-2016年合作计划》,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学院于2017年2月与乌方签署了第一轮《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于合作期间内开展了专题培训、学术研讨等交流活动,乌方也曾派高级检察官来华进行专题研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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