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高检院批准,法国国家司法官学校两名预备司法官洛尔·马黛可女士(Lore MADEC)和保罗·弗洛汉先生(Paul FLORIN)于2019年3月12日至14日来我院进行了为期三天的专题研修。这是学院与法国国家司法官学校签署合作协议以来接待的第六批来华研修的法方学员。
研修期间,学院教师应法方要求分别就“中国检察机关的改革”和“中国单位犯罪刑事责任问题”等主题为法国预备司法官进行了讲授。为更好地了解中国检察机关的工作情况,学院还专门安排两位法方学员赴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参访,就中国检察机关在刑事侦查中的职能作用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为配合我国即将开展的统一司法官职前培训制度改革,学院国际交流合作部经商科研部,专门安排马黛可女士和弗洛汉先生参加了学院第二十三期学术沙龙,就法国司法官的职前培训制度进行了专题介绍,包括教学组织、招生程序、职前培训内容与方式、结业考核与评估以及国际交流等情况。学院院长黄河、副院长杨迎泽、周洪波、徐鹤喃、朱全景,以及学院教师、内设机构研究人员等30余人参加了本期学术沙龙。
法国国家司法官学校成立于1958年,为法国培养司法官的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法国司法法院系统预备司法官的职前培训和在职司法官的继续教育培训。学院与法国国家司法官学校自2000年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通过互访、互派教师、学员交流以及共同举办国际学术研讨会等方式,促进了中法两国检察官培训工作以及检察文化的互相交流与借鉴,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