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方】国家检察官学院与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
【合作期限】长期
【项目简介】2013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上海合作组织比什凯克峰会上正式宣布“中方将设立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愿意利用这一平台为上合组织培养司法人才”。2017年9月,上合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在上海政法学院正式建成并投入使用。为了更好地履行培训基地的五大职能,即:援外培训、国家智库、学术论坛、海外安保和人文交流,基地于2017年9月公开向国内具有援外培训经验并在相关领域有较高影响力的各相关机构、高校及科研院所发出邀请,共同成立培训基地境内研修中心,以统筹利用各地资源,共同开展科研、学术、教学等方面的研究,以更好地服务国家外交战略,培养综合型国际人才。
经过立项申报并经专家评估,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国家检察官学院研修中心于2017年11月正式揭牌。依据协议内容,学院将主要开展如下工作:
- 设计针对培训基地援外培训的特色课程并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培训方案;
- 完成培训基地委托的援外培训;
- 完成检察领域专题研究报告。
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国家检察官学院研修中心揭牌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