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方】国家检察官学院与乌兹别克斯坦总检察院高级培训部
【合作期限】2017年-2022年
【项目简介】乌兹别克斯坦总检察院高级培训部系根据2007年11月7日乌兹别克斯坦总统令,在依据1992年1月24日内阁决议所建立的总检察院干部培训中心的基础上组建而成。总检察院高级培训部是乌兹别克斯坦的检察官培训专门机构,主要开展两种培训:为期6个月的领导干部进修班和为期1个月的检察机关工作人员提高职业技能进修班。
为加强中乌两国检察官培训机构之间的相互了解与交流,分享良好的司法官培训经验,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国家检察官学院与乌兹别克斯坦总检察院高级培训部于2017年2月签署了5年期合作协议。依据协议内容,双方主要开展如下合作:
- 互派专题考察团;
- 共同举办小型专题研讨会及开展业务培训交流活动;
- 资料交流。
董桂文院长代表学院与乌兹别克斯坦总检察院高级培训部签署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