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方】
中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
法方:法国司法部、法国驻华大使馆、法国国家司法官学校
【合作期限】2003年—2013年
【项目简介】依据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与法国司法部签署的合作协议,在项目合作期限内,选拔中国青年法官和检察官参加项目培训(包括语言培训、相关法律制度培训和在法国司法机关进行的司法实践活动),以深入学习和了解法国司法制度,为中国司法界培养通晓中法两国法律制度的国际型人才。
按照项目协议,国家检察官学院为项目中方承办单位之一,具体负责参训检察官的遴选工作及项目跟踪与管理。在项目期限内,共遴选了78名检察官/检察教师参加了国内法语培训,其中63名成绩优秀者赴法国参加了为期6个月的司法实践活动。
中法“百名司法官项目”第一期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