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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检察官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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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举办第四、五期欧洲刑事司法制度研修班
时间:2009-11-02  作者:  新闻来源:办公室

 

根据我院与中欧法学院达成的培训协议,20091019日上午,由国家检察官学院与中欧法学院联合举办的第四期、第五期欧洲刑事司法制度研修班举行了开班仪式。研修班为期5天,参加研修的学员来自高检院、国家检察官学院及其分院、教学示范基地,以及第四期初任检察官资格培训班的全体学员,共137人。国家检察官学院院长、中欧法学院职业培训委员会中方主席石少侠教授,中欧法学院欧方院长高美莲教授,西班牙马德里自治大学的麦立阿教授等出席了开班仪式。石少侠院长讲话,他指出中欧法学院检察官培训项目是中国国家检察官学院和欧盟各国法学界、司法界合作交流的重要平台,对促进中国和欧盟各国检察机关的合作,增强中国与欧盟各国检察官的交流,推动中国检察官对各国法律、经济和社会的了解都会起到巨大作用。高美莲教授在仪式上致辞。国家检察官学院副院长单民教授主持了开班仪式。

5天的学习中,来自西班牙马德里自治大学的麦立阿教授、迪兹教授和法国巴黎检察官安雪女士分别就如下问题进行了重点讲授:欧盟刑事司法制度、欧盟中成员国刑法、西班牙刑事司法体系、法国刑事司法体系、欧盟中检察官的作用和职能、跨国犯罪、洗钱犯罪、腐败犯罪、资本市场犯罪、与外国公务人员相关的腐败犯罪等等。三位外国教师尽职尽责、深入浅出、精彩精辟地讲授了各自所研究的专题,使全体学员对欧洲刑事司法制度有了更加深刻、更加全面的了解。学员们思维敏锐、积极提问,并应教官要求向教官介绍了中国的相关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整个研修活动体现了交流合作、互惠互利、互相学习借鉴的宗旨,教学相长,相得益彰。

1023下午,举行了结业仪式,中欧法学院欧方院长高美莲教授向学员们颁发了中欧法学院结业证书。高美莲教授热情致辞,她祝贺学员们圆满完成此次学习,感谢国家检察官学院又一次成功地完成与中欧法学院的合作。国家检察官学院党委书记、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国际交流中心主任刘佑生教授致辞,他祝贺学员们丰富了知识,开阔了视野。他强调国家检察官学院将积极参与项目合作,采用多种形式,让更多的检察官接受专题培训,为全面提升中国检察官的综合素质做出更大的努力。国家检察官学院朱建华副院长主持了结业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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