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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检察官学院香山校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国际交流中心)院区道路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时间:2019-08-30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官国际交流中心  【字号: | |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国家检察官学院香山校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国际交流中心)院区道路维修工程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项目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院区道路维修等内容。

  二、工艺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结合施工图纸实施(图纸报名时领取)。

  三、招标控制价

  报名时领取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超过控制价的投标作废标处理。

  四、企业资质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为中央政府采购中心定点企业。

  五、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分为两轮。第一轮对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两家企业进入第二轮谈判。采购小组根据谈判情况推荐中标企业报国家检察官学院院长办公会审议。

  第一轮评分各因素占比:资质及业绩占10%,报价占40%,质保承诺占20%,施工方案占30%。详细评审办法,请在报名现场领取。

  第二轮谈判主要内容:项目的理解、专业技术答辩、施工组织方案答辩、价格谈判。考虑到谈判的专业性较强,谈判人员需含拟派遣的项目现场负责人员且中标后不得更换。

  具体评分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报名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投标报名,投标申请人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材料并购买招标文件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外地企业需要提供有效的进京备案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授权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部门开具的被授权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报名,则无需提供委托授权书);

  (3)项目经理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任命书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2018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近三年项目经理类似项目合同业绩、验收单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6)未列入“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以上所提供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

  2.报名时需交纳投标保证金1万元,评标结束后,原额退还企业。若企业中途放弃投标或者出现其它较为恶劣、失信、违法违规等情况,押金不退。

  七、报名及现场踏勘

  时间:2019年8月30日至2019年9月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报名含现场踏勘,请各企业选派专业人员前来报名,不再另行组织踏勘。

  报名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香山南路111号国家检察官学院香山校区传达室。

  八、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19年9月6日16时

  投标文件要求: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在文件左上角注明“正本”、“副本”,正本与副本不符,作废标处理。

  九、联系方式

  李老师:010-88953746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国家检察官学院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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