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8、9号公寓楼装修改造工程工程监理、3号楼门厅建设工程工程监理 已由 2019年6月3日国家检察官学院院长办公会 批准,招标人为 国家检察官学院,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百沙路9号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3000平方米 ,项目概算投资额 630 万元,监理费投资额 22 万元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4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 /
2.5招标范围 结构工程、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等监理
2.6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工程监理资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监理目录定点企业。近 3 年内具有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在600万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或装修改造工程 监理业绩。
3.2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3.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建筑工程 ,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不可以 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3.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6月6日 9:00 至 2019年6月10日 16:00 (北京时间,下同),到现场进行报名并保存报名成功回执。报名资料: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政采定点凭证、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4.2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留意报名邮箱内容,建设方将以邮件的方式发送招标文件及图纸。
4.3报名及图纸押金 2000 元,在评标结束后退还,中途放弃者或存在扰乱投标秩序者,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年6月14日 12:00 。
5.2逾期递交者,招标人不予受理并不退还押金。
6.开标
6.1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6.2开标时间:2019年6月17日 9:00
6.3流程:参照北京市标办开标流程执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国家检察官学院门户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检察官学院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百沙路9号 2号办公楼2124办公室
联系人:孟老师
电话:010-61719169